被批捕人批捕决定不服的咋办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一、被批捕人批捕决定不服的咋办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因此,作为受害人,法律没有明确赋予你在这一环节的具体权利,如果是当事人对不批捕的决定不服的话,只能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反映个人意见,了解不批准逮捕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或请求侦查机关向检察院申请复议。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证据进行审查,检察机关采取办案人员阅卷,审查起诉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的方法进行审查。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查批捕,应当交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分别作出以下决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对于被拘留的对象,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公安机关的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在复议、复核期间,对于已经被拘留的对象,公安机关必须释放。三、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条件刑诉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我国的相应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这类人员提出的要求进行相关的审理,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我国的社会的合法社会环境,对这类案件认真调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审理相关犯罪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如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
如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公民想要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可以自行申请复议,而复议申请人需要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
·员工下班摔伤工伤算吗?
员工下班摔伤工伤算吗?一、员工下班摔伤工伤算吗?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摔伤不属于工伤,但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企业破产清算原则
企业破产清算原则一、公司破产清算时长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
·没有遗嘱房产《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没有遗嘱房产《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一、没有遗嘱房产《民法典继承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第一顺序......
·缺席判决的后果都有哪些
缺席判决的后果都有哪些?一、缺席判决的后果当事人不到庭,很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默认放弃诉讼权利,如时效抗辩、质证权等等,并导致败......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节假日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非常兴奋的一件事情,因为节假日您可以忙着自己的事情去休闲娱乐一下,但是有的......
·建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建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一、什么是建设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的合同......
·房屋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少年?
我国建造的所有商品房都属于房屋工程,而这种房屋恰恰是老百姓长期居住的建筑,所以房屋工程至关重要的要素就是质量一定要保证是合格的,只有质量达到......
·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区别是什么
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区别是什么(1)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2)效力不同: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
·长沙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长沙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长沙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修订)》显示,补偿标准分为I区、II区、III区三类,长沙市区I区......
·如何视为签收法院传票?
如何视为签收法院传票?一、如何视为签收法院传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