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超期羁押追究谁的责任
一、发生超期羁押追究谁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中要求“本通知发布以后,凡违反刑事诉讼法和本通知的规定,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的,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或者纪律处分;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情节严重的,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玩忽职守罪或者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也认为违反刑事诉讼法,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情节严重的,应以滥用职权罪论处。
长期以来,类似的超期羁押的情况在实践中并不少见,究其原因,部分原因是司法工作人员重实体、轻程序,认识不到超期羁押的违法性及其危害性,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还难以彻底贯彻。但是这种行为的危害性是巨大的,如果因为现象普遍而不对责任人予以追究,法律将失去其最根本的意义和作用。
二、超期羁押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这里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做出的有效行政决定的上一年,所以若某个行政决定做出后又在后来因为行政复议而更改的,则以后来的这个决定做出的年份的上一年为准计算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国家法律规定正常的羁押时间是两个月,在遇到复杂特殊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会批准延长羁押时间,延长时间最长是一个月,如果到了羁押时间并没有发现嫌疑人有任何的违法行为,那么执法人员需要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37天没批捕没放人是否合法?
一、37天没批捕没放人是否合法?37天没批捕没放人是不合法的,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案件,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一、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
·企业改制后还能破产吗
企业改制后还能破产吗?时代在发展在进步,企业想要有好的发展不被社会所淘汰,就需要有所改变要顺应时代的潮流,对企业进行改制是很多企业管理人的寻......
·租房如何避免中介风险
如今不少人租房都是选择通过租房中介来办理的,此时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房源问题,同时也能节省当事人的时间。不过在通过中介租房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出......
·确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属谁?
确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属谁?确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属用人单位因为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所进行的这样的一种职务方面的发明都是依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来进......
·向多人行贿是一次还是累计?
向多人行贿是一次还是累计?基于国家法律规定,一般认定行贿罪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累计行贿来进行判断。《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需要。实践中一些地方工商局会要求提供完税证明。 根据最新规定,三证合一,工商和税务数据共享,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一般工商局要求必须缴纳股......
·民间借贷现在没钱还会怎样
民间借贷中出现没钱还的情况其实也是蛮多的,主要是在债务到期的时候,债务人却是不具有还债能力,当然也有那种恶意不还债的情况。针对不同的情况,此......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一、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1、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新颖性......
·强奸罪情节不严重的话一般会判多少年?
强奸罪情节不严重的话一般会判多少年?一、强奸罪情节不严重的话一般会判多少年?强奸罪情节不严重的话一般会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果是强奸未遂,......
·土地使用权入股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入股的规定是什么?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