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3、企业首先提出同你解除劳动动合同应当给你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4、如果企业要么提前30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要么给你预发一个月的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你双倍(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5、企业应当赔给你补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止,共12月的双倍工资差额)6、社会保险费必须是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包括企业和个人应缴部分;企业没有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是白发。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企业为你补缴所有未缴社会保险费用和险种。7、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8、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9、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劳动者和公司之间有签署劳动合同的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关系,做决定之前应该谨慎考虑。其中在劳动者患有职业病、因工负伤的,处在医疗期的、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等情形的,公司是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的话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监外执行需要法院判吗?
      监外执行需要法院判吗?有权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主要包括对罪犯判处刑罚并交给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和看守......


·仲裁裁决的撤销情形包括什么
      仲裁裁决的撤销情形包括什么一、仲裁裁决的撤销情形包括什么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如何撤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是将自己的财......


·按照不同的分类,可以将房屋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为常见的是回迁
      按照不同的分类,可以将房屋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为常见的是回迁房、商品房以及自建房等,不同类型的房屋需要满足的验收标准、售卖价格、买卖双方需要......


·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可以预扣利息吗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


·2023法院对事实婚姻还保护吗?
      2020法院对事实婚姻还保护吗?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属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一方提出离婚的,法院着重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调解......


·合同逾期违约金的规定通常包括什么内容?
      合同逾期违约金的规定通常包括什么内容?一、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1、买卖合同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


·法律规定离婚条件是什么?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才能达到相应的目的。而其中对于离婚的条件,可能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那么法律规定离婚......


·内部债权债务是什么?
      内部债权债务是什么,内部债务债权关系怎么抵消什么是债务债权关系?一般来说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因内部资金调拨、交易事项而产生的......


·入职后签订合同三年中途可以辞职吗
      二、入职后签订合同三年中途可以辞职吗入职后签订合同三年中途可以辞职。如果在公司待不下去或者对现状不满意,可以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并且不需要担......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