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一、如何判断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1、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用工。
  
  2、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已实际用工。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权益,针对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已实际用工的情况,可根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要具有独立的生产资料,包括生产工具、生产材料、服务的劳动对象、一定的资金等,以及还有健全的劳动组织和相应的技术条件等要求;劳动者要符合达到法定年龄以及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就是劳动者所从事的业务工作是单位所要求的,而且有利于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单位谋利益。
  
  二、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但是要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交什么依据呢?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例如:工资单、社会保险记录单、住房公积金单等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还有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等证明。
  
  (4)考勤记录。例如:公司使用软件的打卡记录,加班安排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除了以上提到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依据外,还有其他一些证据,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举证。
  
  三、劳动者没签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是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
  
  未签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可以出示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例如:工资单、社会保险记录单、住房公积金单等记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父母要女儿签放弃遗产继承权合法吗?
      一、父母要女儿签放弃遗产继承权合法吗?不合法,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女儿的,任何人不能以胁迫等方式强迫女儿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应该在公证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一、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


·婚姻法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一、婚姻法分居多久自动离婚?目前新婚姻法没有规定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都需要去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或者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民......


·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哪些阶段?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方提出离婚的想想越来越多,这也直接导致了人们对于诉讼离婚相关流程的关注。而包括很多人在内,对于诉讼离婚的相关程序问题都不太......


·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司法实践中,父母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对于协商无法确定的情形,需要在书写离婚诉状之后,抢夺孩子的抚养权。为了......


·商标转让核准证明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需要的时间: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


·投标有效期最短多少
      投标有效期最短多少天投标是有有效期的,一般来说,有效期之内投标有效。但是一旦超过有效期,那么投标就是去了效用。我国的法律也有相关的条文规定投......


·人防工程质保期在我国是怎样规定?
      人防工程质保期在我国是怎样规定?人防工程作为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对于我们社会的安全保障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国对于人防工程的质量是相当......


·参与并协助非法集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非法集资是一种利用金融活动非法吸收社会资金进行运作获利,其中存在诈骗情节的行为。非法集资严重干扰社会金融秩序,对参与人的经济造成重大损失,情......


·赌博法律规定最新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赌博法律规定最新量刑规定是什么(一)什么是赌博罪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的特征:主体是一般主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