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妻子失踪不抚养孩子是不是遗弃罪?

妻子失踪不抚养孩子是不是遗弃罪?不算,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等等。二、遗弃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针对于母亲一方失踪的话,那么父亲一方假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父母双方是否离婚,父母都是子女的监护人,都要履行对子女的相关抚养权。如果其中一方因不确定因素失踪的话,那么另外一方就要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人欠钱不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欠钱不还要承担什么责任?在中国,很多公司都会向银行贷款。由于银行贷款门槛过高,公司会通过其他途径借款用于生产经营。甚至,公司法人也......


·办理银行存入注册资本金的手续是什么?
      办理银行存入注册资本金的手续是什么?企业应该在其登记机关所在地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一般不得异地开立入资专户。经市局同意在异地开立入资专户的,......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


·出轨女方住在男方家生子算重婚罪吗?
      出轨女方住在男方家生子算重婚罪吗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重......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劳动关系何时终止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雇佣关系。劳动者受雇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的规定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薪酬。那么,劳动关......


·犯罪主观方面的必备要件是怎样的
      犯罪主观方面的必备要件是怎样的一、犯罪主观方面的必备要件是怎样的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


·后补签的合同有效力吗?
      后补签的合同有效力吗?一、后补签的合同有效力吗如果由于工作疏忽的原因造成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而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的,补签的劳......


·判十一年能保释出来嘛?
      判十一年能保释出来嘛?一、判十一年能保释出来嘛?判了十一年实刑不能保释了,取保只有在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和在未判处刑期之前。根据《刑事诉讼......


·一、无效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无效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


·申请专利,职务发明的证明文件是必要文件吗?
      申请专利,职务发明的证明文件是必要文件吗?不是必要的文件,必要的文件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这三种是申请专利必备的条件,如一样不符合都......


·工程欠款纠纷如何解决?
      工程欠款纠纷如何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