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另一方名下财产吗?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另一方名下财产吗?夫妻都同意即可以执行;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财产通常呈现三种形态: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2、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3、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二、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哪几种?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个人的债务就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对于这份债务一方是没有义务去承担,如果法院在执行此债务的时候一般只会执行当事人名下的财产,而对于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处理的,所以,债务不同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同,这也是为了保障另一方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投诉举报属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们能够知道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意义,以及具体的内容,因为这是对政府实行监管工作的一种重要的保障,那么投诉举报属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执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执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执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包括以下几类,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


·民间借贷诉讼最少标的是多少?
      民间借贷诉讼最少标的是多少?民间借贷诉讼最少标的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涉及到借贷诉讼的,司法机关都是可以立案受理的,因为诉讼费的最低收费......


·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在工作中,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其实......


·成立银行机构注册资本有限制吗
      成立银行机构注册资本有限制吗一、成立银行机构注册资本有限制吗?成立银行机构的话注册资本是有限制的。《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设立全国性商......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纠纷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纠纷,特别是朝夕相处的两个人突然分手,就会涉及各方面的问题。比如说道德责任,经济纠纷,情感纠纷,这些问题会不断地缠绕在各自的......


·申请中商标转让合同范本什么样?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为生产的商品申请商标,当把所需的材料都递交上去之后,倘若在此期间公司生了变故,那么申请中的商标可以进行转让。关于申请中商标......


·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的时候,如果男方是属于净身出户的这种情况的话,这肯定是夫妻双方协商的结果。因为我国没有任何一项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对方......


·朋友欠钱不还电话不接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电话不接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电话不接可以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也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区别都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区别都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种类都有哪些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种类都有哪些对于一些违法行为,虽然够不上犯罪,但此时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而此时具体的处罚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