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能不能宣告商标无效吗?


  一、法院能不能宣告商标无效吗?
  
  
  法院可以认定注册商标无效,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管理部门作出的商标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有权作出商标无效的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2、恶意注册。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
  
  
  (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
  
  
  (4)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
  
  
  (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
  
  
  (三)注册商标争议
  
  
  根据保护在先原则,在先注册的商标权人有权请求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商标被侵权的情况下,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特别是对于商标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的,还需要起诉到法院来要求进行赔偿处理,但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无效宣告即可,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商标的注册一般需要机构的协助,商标对于商品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因为商标可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从而带动了销量,总之商标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并且商标还有一定的期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司法鉴定房产评估收费标准
      每个省份都有不同标准的司法鉴定机构,而跟据鉴定方向的不同,司法鉴定又分许多种不同的鉴定方向,对于不同的鉴定项目就会导致各个项目的收费标准也会......


·破产法清算中注册资本没有到位能办理破产吗?
      破产法清算中注册资本没有到位能办理破产吗?不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


·北京加班新标准是什么?
      北京加班新标准是什么?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来。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


·国外总公司签订合同能以分公司为原告吗
      一,国外总公司签订合同能以分公司为原告吗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但其却能独立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那么分公司和总公司自......


·自书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自书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不需要公证。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


·行政诉讼法法院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法院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一、行政诉讼法法院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


·跟工厂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跟工厂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


·离婚财产分割的律师费是多少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必然会涉及到财产这个问题,这个时候由于双方协调不好,就会去请个律师来帮助自己来处理这个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一般的情况下......


·北京市租赁合同备案影响房屋过户
      现在北京市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合同管理,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要求比较严格。有些房东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后又准备把房子卖掉,这里就多少有个疑问,......


·知识产权民事举证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民事举证规定是什么?一、知识产权民事举证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民事举证规定是应当由提出著作权受到侵犯的一方来进行举证,证明确实自己的......


·争夺儿子抚养权该收集哪些证据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
      争夺儿子抚养权该收集哪些证据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着重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