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在农村孩子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在农村孩子抚养费是多少钱?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按民法典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2)未独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自生活能力条件的三、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其实孩子的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以农村还是城市为根据就可以确定下来的,因为在农村有些家庭的经济收入并不比城镇户口少,所以,抚养费支付标准任何情况下都得具体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而不能以户籍进行划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


·欠钱不还的同学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同学怎么办?欠钱不还的同学应该积极的偿还欠款,经济困难的可以协商分期付款,主要是欠钱不还,是属于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1、同班同学......


·隐瞒怀孕入职,辞退是否违法
      隐瞒怀孕入职,辞退是否违法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以上规......


·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是什么?
      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是什么?《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规定的收养条件是如下: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新婚姻法是完全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思路的,因为现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早就已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的。尤其是在夫妻财产方面......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


·交通肇事不处理有什么影响
      影响:(一)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险公司有权不赔偿。(二)如超过3笔以上的违章没处理,驾车上路被交警查到,将会扣留驾驶证,严重时甚至会扣车。(......


·一、交通事故中已获保险公司赔偿再向造事者索赔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中已获保险公司赔偿再向造事者索赔可以吗?交通事故中已获保险公司赔偿后,应当看是不是正当合理的要求,正常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可以......


·公司辞退员工调岗调薪应该如何维权
      公司辞退员工调岗调薪应该如何维权?1、公司有权对企业内部机构进行调整,并且调动工作,但是须重新签订有关工资待遇的合同。其次,如果业绩较差,可以......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你是否遇到过转租的情况或者自己想将房屋转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你是否遇到过转租的情况或者自己想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房屋转租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房屋转租都会产生哪些后果。......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如何认定?
      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