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构成强奸罪需要判刑多少年

构成强奸罪需要判刑多少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对强奸犯减刑的流程是什么?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由此可知,强奸罪需要判多少年有期徒刑的这个问题,根本就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说因为强奸罪被判处死刑了的话,对犯罪嫌疑人来讲,有争议的可以上诉。但判处死刑的强奸犯,一定是因为情节已经非常恶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专利权国际优先权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国际优先权是什么意思?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房改房能否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房改房就是按国家房改政
      房改房能否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房改房就是按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叫房改房。房改房可以继承。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


·对于车辆没年检交强险赔偿吗?
      对于车辆没年检交强险赔偿吗?未年审车辆发生事故时交强险需要赔偿。只要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未年检就不是交强险中保险公司免责的条件,所以......


·怎样起诉离婚要求赔偿?
      现如今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起诉离婚,另一种就是协议离婚,如果双方打不成协议,那么就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都是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等......


·国内国外纺织企业融资的相关规定包括哪些?
      国内国外纺织企业融资的相关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企业经常为了扩大生产或者是保证盈利,会进行融资,这是一种帮助企业获得......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与客体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


·起诉离婚收费吗 1、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
      起诉离婚收费吗1、法院要收多少起诉离婚的费用?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


·合同中关于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中关于诉讼管辖是怎么规定的?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


·怎样计算借款的诉讼时效
      任何民事纠纷的解决都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进行,债权债务纠纷亦是如此。债权债务纠纷的发生多是由于债务人没有按时归还借款。那么,应该怎......


·赠与合同撤销权时效的介绍
      赠与合同撤销权时效的介绍一、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1)关于可撤销民事行为,撤销条件: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时。时效:自行为成立之日起1年内......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做出
      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对于申请人来讲,此时都是急于知道认定结果作出的时间的。那到底2017工伤认定多长时间作出呢?而法律中对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