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成年人强奸罪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未成年人强奸罪的量刑是怎么样的?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但是在某些国家的定义上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对未成年人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相关规定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其实施强奸行为,则构成强奸罪,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予刑事处罚的,则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要对未成年人强奸定罪,就必须准确的了解强奸罪的犯罪本质,即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犯罪的对象为妇女,包括未满十四周岁的。行为方式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只有准确的了解强奸犯罪的构成要件,就能解决大部分未成年人强奸的定罪问题,但同时还要注意不构成强奸罪的特殊情形:(一)、如何正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1、针对的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3、必须是偶尔、而且是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解释使用的“偶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给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留有一定的空间。未成年人构成强奸罪和普通人构成强奸罪是一样的,行为结构,模型都是相同的,只不过主体存在不同,一个是成年人,一个则是未成年人,在量刑上可能会稍微减轻处罚。未成年人犯罪在如今的社会已经更加频繁了,根据规定,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犯罪都不进行刑事处罚,但是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对八类罪名承担责任,具体就包括强奸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房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需要根据房屋的产权特点进行分割,以夫妻共有房屋、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家庭成员共有房屋、夫......


·一、交通事故误工赔偿分责任认定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赔偿分责任认定吗?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2、要......


·注册资本和投资股本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一,注册资本和投资股本的区别具体有哪些注册资本是工商营业执照上注册的资本,该注册资本要在一定时限内依法由投资者投入企业,以“实收资本”或“股......


·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
      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一、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一)公司负债风险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


·抢劫罪的几种加重处罚情形有哪些
      (一)入户抢劫的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


·土地使用权证规定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证规定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校准登记4、颁发证书国有土地......


·个人所得税应退税额怎么退?
      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1、办理条件: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按规定应......


·看具体情况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看具体情况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我国的道路交通压力在一些大城市表现的尤为明显,像北京上海这些
      我国的道路交通压力在一些大城市表现的尤为明显,像北京上海这些城市更是如此。大量的车辆本来就为出行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司机本身还不遵守道......


·投资行为不成立,投资款按照债权债务返还
      经朋友介绍,xxx有意投公司,**公司表示接受。在收取xxx250万元投资款后,**公司向xxx出具了收据。但双方对投资事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公司也没有对......


·侵犯商标专用权抗辩事由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抗辩事由有哪些商标专用权也就是商标权,实践中很多不经过商标权人同意而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都会构成商标侵权。但也有可能存在一些抗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