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二手房合同中一房多卖如何避免出现?

一、二手房合同中一房多卖如何避免出现?
  
  1、买房前,查询房产的所有人
  
  选好了房子之后,与卖方进行交易的时候,要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是同一个人,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归属到很多人名下,除非是公有产权人,其他没有例外。交易时,和卖家一同去房管部门进行查询产权的归属。如果你要求查询房子的产权情况,卖家却以各种方式推脱,那么你就要小心了。
  
  2、先进行预告登记
  
  根据《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这条规定是告诉人们,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是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也就是说该房只能卖给预告登记的购房人,预告登记后面的其他任何买卖人都不能再取得此房产权。
  
  只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第20条“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的规定,3个月内要进行产权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就失效了。
  
  3、购房时,要及时网签
  
  网签是指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网签可以使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将会更加安全,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只要签订了网签之后,便随时可以网上实时查询,得知房子的信息。
  
  4、视情况约定(高额)违约金
  
  “一房多卖”问题的产生,无非是利益作祟,即卖家想卖一个更高的价格或者本来就预谋要把一个房屋卖予多人以谋取利益最大化。因此,买房人有必要在与卖家签订合同时,约定一个比较高数额的违约金以警惕卖家不敢随意违约。
  
  按照《合同法》第113条、114条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的规定,买卖双方可以这样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30%的违约金。”当然,买卖双方也可以在房地产总价款30%以内进行协商。
  
  5、通过中介公司进行交易
  
  在和卖家交易时,如果实在不放心,可以去寻找当地知名的中介进行房屋交易。在交易的过程中,让中介写清楚“如果出现了房屋纠纷,一房多卖的情况,卖家要负全部责任”。虽然中介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这样保障会更强,通过中介协助买卖双方制定较为明确、细致的合同条款。
  
  二、二手房合同中一房多卖纠纷如何解决?
  
  1、前后合同均未履行或均已履行时,出卖人可以自由选择。因为商品房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前,各买受人享有平等债权。债权平等不仅体现在出卖人与各买受人之间,也体现在各买受人之间,任一买受人都不享有优先于其他买受人的权利,均可请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但不能直接支配标的物。出卖人向前后买受人均已履行合同,比如向一买受人交付房屋,向另一买受人交付钥匙时,应当由出卖人选择向何买受人履行过户登记手续。
  
  2、如果后买受人与出卖人并无恶意串通前提下,后买受人是善意的并且房屋已过户给后买受人,导致先买受人无法获得房屋,这时,先买受人只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来主张权利。该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二手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二手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如果后买受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且将房屋过户给后买受人,而后买受人又出卖过户给其他善意第三人的,根据物权公示主义,先买受人不能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主张合同无效。
  
  该条规定:这时,先买受人已无法取得房屋,只能依据第八条行使相应权利救济。该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只能根据第八条来行使相应权利救济,如果买受人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购房者应该及时向房产纠纷专业律师咨询。
  
  房屋买卖需要谨慎,购房过程中最好有两个人一起参与交易,确认对方房源的合法性的同时,并确认交易渠道是否合法。购买房屋若出现有争议的,应该冷静下来进行沟通协商,不能协商的按照法律程序提出诉讼,通过合理的自我维护手段来处理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案件如何量刑,怎么处罚刑事案件
      一旦公民的行为涉嫌构成了刑事案件的,那么此时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就会介入调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实践中,......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政府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
      政府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出于保障社会公益目的,政府会采取土地征收措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


·重婚罪的赔偿金额一般是多少?
      一、重婚罪的赔偿金额一般是多少?重婚罪的赔偿金额一般是几百或者几千元,具体是否需要支付该赔偿金、具体支付的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离婚......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是什么
      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是什么法院二审中,有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这两种文书出现,很多人对二审代理词和上诉状的区别不是很清楚,就认为二审代理词......


·民事起诉程序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民事诉讼的程序,起诉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同时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破产解散时,要进行清算。我们和您一起谈谈“什么是财产清算?”、“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童工和未成年工区别
      童工和未成年工区别童工在国内是违法的,各行各业都不允许使用童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大家对于买房子的事情非常的热衷
      您对于买房子的事情非常的热衷,您在外打拼也都非常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套房子,但是许多商品房价格昂贵,让许多买房人士感到绝望,所以现在二手房的市......


·民事主体发现法院错判怎么赔偿?
      民事主体发现法院错判怎么赔偿?民事主体发现法院错判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对错判的反映和申诉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223条和《监狱法》第24条规定,......


·一、求职者兼职收押金违法吗?
      一、求职者兼职收押金违法吗?求职者兼职收押金是违法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