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法院什么情况判免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法院什么情况判免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签订的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才能成为要式合同。又有......


·贷款失信多大金额负刑事责任?
      贷款失信多大金额负刑事责任?贷款失信无论是多大金额,只要不存在着恶意的诈骗的行为的话,都不需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在逾期时被贷款机构发现有以下几......


·收养弃婴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收养弃婴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弃婴指的是那些被父母抛弃的婴幼儿,对于这样的孩子,一般先由当地福利院收留抚养,如果有人愿意收养的话,那么在办理了相应......


·倾销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在经济全球化的年代,一国的商品往往会输送往另外一个国家来进行国家之间的文化经济交流,传输国为了自己身的利益需求,会使用一些经济手段来维持利益......


·罚款可以扣绩效工资吗?
      罚款可以扣绩效工资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企业以罚款条数......


·遗嘱人不会写字如何立遗嘱?
      遗嘱人不会写字如何立遗嘱?如果老年人不会写字,那么最保险的方法是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是效力级别最高的遗嘱。当然,如果老年人不......


·如果要劳动关系转移怎么办?
      如果要劳动关系转移怎么办?不同法人之间员工的调动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取决于双方的协商,以及不同法人之间关系的协调。1、若员工同意调动......


·债的履行的概念
      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全面地适当地完成自己所负义务的行为。行与给付、清偿这三个概念互相联系而又具有差别。给......


·拘留与判刑时间怎么算?
      拘留与判刑时间怎么算?从判决之日起计算,之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进行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


·诈骗罪的谅解书作用是什么
      谅解书是法律允许的可以酌定量刑的情况下,一种作为诉讼辩护的重要答辩工具。在现代法律逐渐完善的今天,谅解书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谅解书本就以友好解......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