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法》分则中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刑法》分则中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1)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3) 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凡是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可成为该罪的主体。(4) 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二、走私毒品罪的走私毒品行为的危害性认定走私毒品行为的危害性认定主要是走私毒品的数量、主体的情况(是否是首要分子、是否参与国际贩毒组织)、方式(是否武装掩护)等。这些因素无疑影响走私毒品行为的危害性。输入毒品行为,将直接危害我国公民的身心健康,危害我国的社会管理秩序;而输出毒品行为,则并不直接危害我国公民的身心健康。换言之,输入毒品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而输出毒品行为的直接后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外。前者行为的危害性显然重于后者。本法虽然没有分别规定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的法定刑,但司法机关在量刑时,对输入与输出两种行为应当区别对待。走私毒品罪的对象包括了一切毒品。就同一种毒品而言,走私毒品的危害性要比贩卖毒品的危害性大,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需对贩卖毒品罪承担刑事责任,绝不能依照“举轻以明重”的所谓当然解释,认为其应对走私毒品罪也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必须以公证撤销公证遗嘱吗?
      一、必须以公证撤销公证遗嘱吗?不是,撤销公证遗嘱的决定可以不办理公证,撤销公证遗嘱只需符合以下几点: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


·在我国夫妻离婚财产得多少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肯定是男女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平等地进行分割的,当然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不过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一、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房屋抵押贷款的材料在各家银行规定中,各不相同,但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需要的材......


·一、遗产资不抵债子女放弃继承还需要承担吗?
      一、遗产资不抵债子女放弃继承还需要承担吗?不继承遗产就不用承担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主观方面是什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主观方面是什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明知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巧为而不予追究,其......


·一、买房子银行流水打多久?
      一、买房子银行流水打多久?1、一般来说,在买房贷款时,会需要借款人提供半年以上(包括半年)的银行流水。有时候可能也会只需要3个月左右的银行流水。2......


·一、可以起诉重婚罪的人?
      一、可以起诉重婚罪的人有哪些重婚罪起诉的主体包括被害人和公诉机关。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既属于自诉案件,也属于公诉案件,所以可以......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


·主张权利的方式诉讼时效中断吗
      主张权利的方式诉讼时效中断吗?主张权利的方式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


·一、法院传票抚养费拒不支付怎么办?
      一、法院传票抚养费拒不支付怎么办?如果是当时法院判的离婚,法院判决书上写着有抚养费的,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和执行申请书去法院要求强制......


·债权债务转移范本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范本怎么写?债权债务转移范本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