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罪有明确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罪有明确规定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罪有明确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罪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实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所以我们要重点提醒有些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嫌疑人,因传播淫秽物品被判刑的,并不是犯罪嫌疑人有通过淫秽物品非法牟利,传播淫秽物品的这种做法本来就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欠钱不还上法院起诉没有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上法院起诉没有欠条怎么办?提供相应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通话录音、银行的交易流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


·买方违约合同怎么解除
      现实生活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总会有一方想要违背合同的约定,那么在买方违约合同是怎么解除这个问题上,请看下文的介绍。依据《中华人民......


·破产清算后个人债务在法律上是怎么说的
      破产清算后个人债务在法律上是怎么说的一、公司对个人的债务如是产清算后个人债务中的债务是指公司的对个人的债务,公司破产的话,只能在破产财产内......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定是怎样的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定是怎样的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


·受贿30万元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受贿和行贿这两个行为都是并存的,首先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关于受贿30万元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受贿罪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获取......


·离婚官司窍门有哪些应如何注意?
      离婚官司窍门有哪些应如何注意?一、子女抚养问题技巧一:如果抚养权问题可能涉及到与对方在财产分割方面的利益,必要时,可以适当让步。因为待判......


·离婚要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
      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除了表现在实际照顾子女生活起居上面,还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此时确定抚养费数额却是一个比较困难......


·订立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专利可以转让,让与人和受让人应当就专利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


·土地置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置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土地置换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主要是指在发展过程中,通过级差地价置换土地,多用于置换老城区和农村的土地,土地......


·房屋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房屋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房屋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下:(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


·代笔作品,著作权归谁
      代笔作品,著作权到底归谁所有,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司法解释,该解释自2002年10月15日起执行。解释规定:(一)由他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