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重婚罪的财产如何分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

犯重婚罪的财产如何分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的另一方自然也就少分一些。若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财产的情况,同时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涉嫌重婚罪,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诉讼离婚,双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1.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协议离婚的,一方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为由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起诉,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若不具有欺诈、胁迫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离婚后,请求分割尚未处分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其要求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婚姻编》中的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财产的时候,只有法定情形下,才会导致一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而这其中,并不包括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情况。不过考虑到重婚行为是法定的过错行为,实践中如果是由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做出判决的话,往往会考虑到这一过错情况,对过错方少分一些财产。不过,我们应当注意,这并不是法定的情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家赔偿的标准间接损失是否赔偿?
      一、国家赔偿标准中间接损失是否赔偿?国家赔偿中间接损失不给予赔偿,只赔偿受害人的直接损失。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


·通常追讨抚养费要去法院吗?
      夫妻在离婚以后,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也都基本协商解决清楚,接下来的就是要按照约定执行。但是有些夫妻的一方在履行抚养费责任的时候,出现了不履......


·在我国河南规定打麻将罚款多少钱
      在我国河南规定打麻将罚款多少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设定了两种涉及赌博的违法行为,一种是为赌博提供条件,另一种是赌博。其中,对于赌博,是这么......


·分公司注销合同执行执行方由谁承担?
      分公司注销合同执行执行方由谁承担?如果是公司注销后发生的,公司的人格消失,公司不存在了,合同显然也无效了。而且由于公司注销是经过法定的公告、登......


·环境侵权行为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环境侵权行为的主要特点是什么?一、环境侵权行为的主要特点是什么环境侵权行为具有不平等性、不可互换性、社会妥当性、合法性、间接性、继续性、反......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还要交律师费吗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还要交律师费吗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还要交律师费吗(一)二审收律师费要看具体情况:(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惩罚性赔偿的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况?
      惩罚性赔偿的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况?一、惩罚性赔偿的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况?惩罚性赔偿的原则适用于情况具体如下:1、商标侵权《商标法》第六十三......


·铁皮屋仓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城市和农村建设发展过程中,对居民房屋进行征地使用是比较常见的事情。政府在征地过程中要注意尊重居民的意愿,在征地过程中进行协商。那么一般来说......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应该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应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


·民事诉讼法代理人资格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代理人资格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因代理权......


·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后
      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争议的话,或者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和解的话,这时双方会签订一份关于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