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仅有证人证言重婚罪就可以起诉了吗?

一、仅有证人证言重婚罪就可以起诉了吗?是不能进行起诉,只有证人证言很难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还应多收集其他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二、重婚罪的立案标准: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罪一般是必须要有重婚的事实证据才可以进行起诉,而对于只有证人那么这个案件是很难被法院进行受理的,所以,在进行起诉的时候就必须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这样才能确保受害者的利益受到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破产清算先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案有哪几种,房屋买卖的条件有哪些?
      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居民日益增多,很多农村的居民也选择搬到城市居住,然后把农村的房子卖掉,但是由于操作不当,容易引发农村私有......


·哪些情况下公司不得辞退员工
      哪些情况下公司不得辞退员工一、哪些情况下公司不得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


·履约保函是什么?
      履约保函是什么意思?一、履约保函是什么意思?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


·民事诉讼程序流程向法院起诉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程序流程向法院起诉时间是多久当庭宣判的,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一审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在生效之后,都有可能因为一些客观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效力中止。那么对于保险合同来讲,您知道能够导致其合......


·法院对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量刑的具体标准
      法院对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量刑的具体标准一、法院对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量刑的具体标准?凡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批捕后就决定了要判刑吗?
      一、批捕后就决定了要判刑吗?批捕后并没有决定要判刑,一般只有在满足了逮捕条件之后才会采取这个措施,但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


·雇佣工人来为自己工作的,此时与雇员之间建立的一般属于劳务关系
      雇佣工人来为自己工作的,此时与雇员之间建立的一般属于劳务关系。但在实际工作的时候,雇员可能会受到人身损害,那么此时雇员在劳动中受伤的应该由谁......


·一、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责任?
      一、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责任?责任:①清理登记遗产。由于遗嘱的订立至遗嘱生效,一般要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遗嘱中所指定的遗产可能发......


·在离婚案中,当事人可以在公安局立案后撤销吗?
      在离婚案中,当事人可以在公安局立案后撤销吗?一、离婚案件可以立案后撤销吗如果是民事案件,在法院立案后,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