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登记离婚与起诉离婚区别是什么

登记离婚与起诉离婚区别是什么1、程序的区别。具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持有关证件,到民政婚姻登记处去办理协议,也可以双方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协议,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时达成一致协议。不同的是在民政部门发的是离婚证,而法院发的是调解书,法院的调解书就等于“离婚证”不必去民政部门再领离婚证。离婚只有民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其他单位只能调和不能调离;2、性质的区别。离婚协议的内容看,包括三个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直接抚养小孩一方探视权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离婚协议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但离婚协议书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以口头形式及书面形式的信件、数据电文和电子邮件等,我国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这是与民商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区别;离婚协议的离婚部分是不可变更、撤销这又与民商事合同,可以变更、撤销相区别。3、效力的区别。登记离婚协议与诉讼离婚协议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涉及人身关系都不能直接执行;登记离婚协议与诉讼离婚协议的债务,不能对抗第债权人,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即“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的权利。”登记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子女及财产关系部分即时生效,离婚部分,经民政部门发给离婚证时生效;而诉讼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离婚、子女及财产关系即时生效;登记离婚协议的财产关系,不能以一方不按照登记离婚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需要通过人民法院确认后,方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诉讼离婚协议的财产关系,一但履行期限一过,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登记离婚协议与诉讼离婚协议都不得上诉,不得申诉。二、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内容,怎么办?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从上述的规定来看,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直接凭离婚协议书要求强制执行。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民事协议,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不过却有法律上约束力。离婚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应该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如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变更等事由的,法院会确认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并依据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判决,这样,判决生效后就有强制执行力。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的规定仅适用涉及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探望权等内容的,对方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怎么办?这种情况下,该离婚协议仍是有效的民事协议,可以根据婚姻法、民法总则等规定主张权利。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取保候审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条件。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限额是怎样计算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限额是怎样计算的?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生病需要到正规的医院就诊,这是对自己的生命健康负责,但是在我们......


·行政强制执行书的直接送达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书的直接送达方式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书的直接送达方式有哪些送达方式有:(1)直接送达。所谓直接送达又称为交付送达,催告书、行......


·一、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
      一、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体现在体内酒精浓度不同,处罚标准也不同,酒后驾车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般来说,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强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通常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


·一、离婚之前怎样转移财产?
      一、离婚之前怎样转移财产?其实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并且方式也是多种,以下介绍常见的四种:1、转移存款。这种转移......


·合同返还义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返还义务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起算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人第一次向人主张权利时,即为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


·出版教辅资料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出版教辅资料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一、出版教辅资料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出版合同范本甲方(权利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出版者):_____地址:__......


·商标侵权基层法院管辖权有吗?
      商标侵权基层法院管辖权有吗?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是怎样的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是严格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的。家庭暴力存在的现象比较普遍,但是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骂和争吵行为都属于......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以什么方式来进行确定?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以什么方式来进行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方式是:一是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二是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