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请假期间受伤不算工伤的判例不服怎么办

对请假期间受伤不算工伤的判例不服怎么办
  
  一、对请假期间受伤不算工伤的判例不服怎么办?
  
  可以申请复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请假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因为是请假期间出现受伤,不属于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书并不是为了迎合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意愿,认定机构会对最终出具的认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劳动者本人在申请复议之前也要先确认清楚,请完事假以后,无论受到了什么样的意外伤害,基本上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无协议离婚可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
      一,无协议离婚可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工程质量是我们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这和我们生活居住的地方是否安全可靠有着很大的关系。如果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工程质量......


·签房屋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房屋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与之相应的,城市也在不断的扩建,而扩建就必然会涉及到拆迁,需要签订拆迁协议。那么,当......


·过失致人重伤如何处理
      我国的民法典规的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规规定了,但凡侵害了他人从而对他人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话,就应该赔偿他人的损失比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


·赔偿诉讼过程中的误工费交通费由谁承担?
      赔偿诉讼过程中的误工费交通费由谁承担?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


·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如何录音作为证据有效?
      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如何录音作为证据有效?在一些影视剧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为了证明罪犯有罪,对方都会拿出录音来证明罪犯的罪名。但是事实上......


·汽车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
      汽车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一、汽车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汽车赠与合同不是必须公证,但如果担心以后避免发生纠纷,可以办理公证。到当地的公证处就可......


·在法律中什么叫指示交付?
      在法律中什么叫指示交付?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什么意思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由于危害较大,为我国《刑法》所重点打击。那么,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究竟破坏交通......


·发生了高空坠落物会怎样?
      高空坠落物会怎样一个鸡蛋从中高层的地方坠落砸中头部,也可能会造成脑震荡或者内出血,这还是受力易变形的鸡蛋,如果变成硬物,可能直接会直接击穿或......


·关于遗产继承案由有哪些 一、关于遗产继承案由有哪些?
      关于遗产继承案由有哪些一、关于遗产继承案由有哪些?1、法定继承纠纷:(1)转继承纠纷;(2)代位继承纠纷;2、遗嘱继承纠纷;3、被继承人债务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