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男方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男方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也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房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父母购买的房子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父母出资为子女买婚房的情况不同,离婚后的处理办法也不尽一样,下面就为大家详细分析一下五种离婚后对父母买的房子的分割方法。(一)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额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离婚时房产是认定为出资方子女拥有的个人财产。其实这个判定大家都应该能理解,父母为子女买房就是为了让子女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即使是婚后的财产,但是也是出资方一方的个人财产。(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子。出现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认为是出资方父母将房产赠与夫妻二人的,这时房产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该套房产应该是夫妻二人共同分割。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出资方父母婚后出资方父母买的房子只是单独赠与自己子女的,否则都将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房子。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出资为孩子买房的现象十分常见,而且离婚时房产判定的争议也比较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应该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来享有房子的所有权,那么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应该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来制定。(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的房子。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买的房,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话,那么该套房产则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来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双方针对房产有其他的约定,则按双方的约定来处理房产。(五)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如果是上述这种情况的话,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自己子女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房产则会被认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其实,有些时候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而且在房产证上登记的也是男方父母的名字,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自己跟丈夫都只有居住权,并没有这套房子的产权。所以,关于房产的归属,除了考虑是谁出钱购买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也是很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证人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证人告知书是什么意思?证人告知书就代表着自己是证人,有权利对这个案件进行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作为本案的证人,......


·民间借贷利息多少合法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不超过合
      民间借贷利息多少合法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在我国关于公房买卖流程怎么走
      在我国关于公房买卖流程怎么走(一)想要在我国买公房的首先的一步就是,向我国的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辞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经......


·正当防卫的限度问题如何认定?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阻却犯罪行为违法性的违法阻却事由之一,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因为正当防卫行为导致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如果在防卫限度内,就......


·破产保护管理是怎样的
      破产保护管理是怎样的我们常听到许多濒临破产的企业提到破产保护管理的话题,而在现实生活中,破产保护管理也有效的防止了许多企业濒临破产的问题,那......


·新婚姻法 房子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适龄男女,有选择是否结婚的自由,在结婚前,欲结婚的双方一般会购买婚房,为了避免离婚时对房产的分配问题发生纠纷,我国婚姻法针对房产的分配问......


·试用期的劳动权利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


·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在法律规定中有哪些方面
      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在法律规定中有哪些方面一、确定无名合同的原则有哪些1、吸收原则以合同主要内容为主,吸收次要内容,确定符合合同关系基本特......


·法院刑事开庭时间一般几个小时就可以审理完?
      法院刑事开庭时间一般几个小时就可以审理完?一、法院刑事开庭时间一般几个小时就可以审理完?法院审理案件的开庭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根据案件......


·有没有网贷不还坐牢的现象,网贷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有没有网贷不还坐牢的现象,网贷不还的后果是什么网贷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通过较低的门槛我们能够在网贷中贷款,对资金进行使用,不过网贷和银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