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二、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三、行政强制执行其特征是:
  
  (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
  
  (3)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
  
  (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是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义务的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机关绝对不可能在刚做出行政决定的情况下,就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实际上,在正式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之前,如果当事人收到催告书以后能够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也不会采取强制性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发生事故,怎么来对摩托车无照责任划分
      发生事故,怎么来对摩托车无照责任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摩托车无照的规定如下: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


·一、夫妻共同财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管理(一)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


·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怎么算知情呢?
      有很多人利用公司集资来进行诈骗,一旦骗局被拆穿,相关人员就要面临处罚的危险,当然,也有一些情况是受聘的公务员并不清楚公司集资是一场骗局,因此......


·检察院伪基站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检察院伪基站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


·一、醉驾情节轻微举例具体是指什么?
      一、醉驾情节轻微举例具体是指什么?醉驾情节显著轻微,需要司法机关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也就是说“显著轻微”也会看具体后果的程度。对于醉驾型危险......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补偿
      《民法典》虽然通过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权益,针对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


·判决离婚后漏分财产可以再次起诉分割吗?
      判决离婚后漏分财产可以再次起诉分割吗?可以再次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


·债权转让与偷税漏税多少怎样处罚
      一、债权转让与偷税漏税多少怎样处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


·医患纠纷诉讼程序如何进行
      医患纠纷诉讼程序如何进行发生医患纠纷之后,提起诉讼是最为常见也是最权威的解决方法,但是提起诉讼流程非常的复杂,如果不按照诉讼的流程进行,法院......


·在外地社保卡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吗?
      一、在外地社保卡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吗?在外地社保卡丢了不影响身份证的补办,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1、居民......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是怎样的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