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同一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同一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是什么?同一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是需要根据当事人受到伤害的具体程度来进行不同的赔偿,这并不意味着在同一个事故当中,他们的赔偿项目就需要完全的一致,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但由于国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只能依据该司法解释。二、划分标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的规定,残疾的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有违公平。因此,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同一个交通事故当中可能会存在着不同的赔偿标准,这主要就是依据于当事人受伤的情况,还有就是当事人自身的一些身份方面的状况,最常见的就是关于误工费用,有一些人年纪比较大的根本没有工作,所以此时就不需要赔偿这个项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罪数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罪数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区分罪数,也就是区分一罪与数罪。判断标准:“构成要件说”,同时考虑刑法的特殊规定:(1)明确......


·经济法抗辩权有哪几种?
      经济法抗辩权有哪几种?经济法抗辩权一共分为三类,即三大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这三种辩论法在经济秩序上起到了很积......


·根据规定单边起诉离婚怎么离?
      根据规定单边起诉离婚怎么离?需要到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


·我国对未成年驾车怎么处罚
      我国对未成年驾车怎么处罚未成年人无法考取驾照,所以属于无证驾驶,按无证驾驶论处。但是考虑到是未成年人,所以不会拘留,只罚款,但是监护人会受到......


·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一、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


·出资不实大股东刑事责任是什么?
      出资不实大股东刑事责任是什么?股东参与公司注册以及运营,后期分割公司的运营红利,一般是以出具资金对的方式进行的。也有一些股东是通过贡献知识......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3天可以吗?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3天可以吗?买卖合同履行期限三天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


·存单质押贷款诈骗犯罪如何理解?
      存单质押贷款诈骗犯罪如何理解?一、存单质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


·我国驾照年审的程序有哪些
      我国驾照年审的程序有哪些在现代社会,车辆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运输货物,也缩短了我们的距离和时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驾......


·司法鉴定能鉴定笔迹时间吗
      一、司法鉴定能鉴定笔迹时间根据2000年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目前并未失效)第十条文书司法鉴定: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


·查单位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工作压力不断增加,因此很多劳动者在工作时时常加班,根据劳动法相关法规任何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需要劳动者加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