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以报销金额对不上辞退员工合法吗?

公司以报销金额对不上辞退员工合法吗?如果是故意虚报,虚报费用属于重大违,如果公司相关制度齐备,直接单方解除,应该没有问题。但需要考虑制度的民主程序、解除的工会程序及相关送达是否可以达到法律要求。同时对于虚报费用是否有相关证据,如果员工当庭提出并非虚报或者其他情况,而公司又无法举证是否虚报,就要承担不利后果,这种事情,仲裁委还是倾向劳动者的,所以,程序、证据一定要充分。但从员工的角度讲,如果有可能,建议双方协商解除吧,员工拿一笔钱走,好聚好散。当然,还有极端的方式,如果虚报的数额较大,超过1万,就属于职务侵占了,或者诈骗,涉嫌犯罪,公司可以报警,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二、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公司违反法律的规定解除了劳动者,公司就是过错的一方,那么就要支付给员工根据其工作时间多少的,按照工资标准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可以折抵一个月的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案件立案后新罪再次立案吗
      刑事案件立案后新罪再次立案吗刑事案件立案后新罪进行调查可以再次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


·保密协议书模板是什么?
      进入公司,服务于某一些公司,我们都会涉及到了解公司的内部信息,都会涉及到了解公司的一些商业机密,而对于公司来讲,这也是一种危险的存在,那么如......


·行政许可听证必须公告吗?
      行政许可听证必须公告吗?一、行政许可听证必须公告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


·走私武器、弹药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走私武器、弹药罪量刑标准: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1)走私军用子弹10发以上不......


·人流没做能退钱吗
      可以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可以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可以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卖不破租赁中承租人可以放弃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收到劳动仲裁不执行怎么办
      收到劳动仲裁不执行怎么办?不执行劳动仲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
      9月9日下午3时,最高人民法院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债权转让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债权转让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


·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一、配偶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是指战时非军职人员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不真实的敌方军事情况因而对作战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