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怎样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应当书写相关的申请书,申请书当中必须要明确的提出自己的请求,要求停止诉讼之前的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且列举相关的法律依据,申请诉前停止侵害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件规定,凡是涉及知识产权的诉前临时措施案件,立案部门在进行登记后应当立即移交负责知识产权审判的业务庭,由专业审判人员进行审查,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并由审判人员协调立即予以执行。根据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申请诉前停止侵害的条件是,知识产权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对有关实质性条件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化解释并明确了相关程序。二、对裁定不服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复议申请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1、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专利权;2、不采取有关措施,是否会给申请人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3、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4、责令被申请人停止有关行为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国家关于侵犯专利权这种行为的话,做出的打击力度是非常深的,一旦发现这种行为,当事人完全可以向法院来提出自己的诉讼主张,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要求赔偿,当然在诉讼之前要求对方侵权行为停止的话,需要提出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销售假药罪法律条文规定售卖假药怎么处罚?
      销售假药罪法律条文规定售卖假药怎么处罚?一、销售假药罪法律条文规定售卖假药怎么处罚?销售假药罪法律条文规定售卖假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最高法院办公厅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最高法院办公厅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


·在我国办公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在我国办公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城市当中随处可见的商业写字楼的用途,一般都是出租给其他公司作为办公楼的,这些公司等于实际上也是租用的该片......


·伪造遗嘱应该怎么进行处罚
      现实生活中,对财产利益的争夺往往是比较激烈的,尤其是在涉及到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时候。实践中,甚至还有继承......


·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
      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而对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进行公开审判的。但有的人认为自己的离婚案件涉及到了个人隐私,因此就想要进行不......


·自书遗嘱把遗产全部捐献是否有效
      自书遗嘱把遗产全部捐献是否有效一、自书遗嘱把遗产全部捐献是否有效?自书遗嘱把遗产全部捐献一般也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


·离婚房子法院怎么处理 离婚时如何进行房产分配
      一、离婚房子法院怎么处理1、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1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


·借条没有见证人可以吗?
      借条没有见证人可以吗1、借条不需要见证人,只要是真实的欠条,就有法律效力,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


·商标申请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商标申请无效的后果是什么?商标申请无效的后果是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但以前按照具有商标专用权进行处理并已经执行的,是否也因该注册商标......


·合同从义务附随义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合同从义务附随义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通知义务如《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