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网上劳动仲裁裁决公开吗?

网上劳动仲裁裁决公开吗?
  
  一、网上劳动仲裁裁决公开吗?
  
  1、劳动仲裁裁决书在网上无法查询。
  
  2、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
  
  第二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不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印。
  
  第二十七条 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
  
  二、需要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劳动纠纷是纠纷解决的一种有效方式,大大提高了劳动纠纷案件的解决效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纠纷是不可以前置的,也就是说,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才可以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工龄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龄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用工龄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有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能判么 不参加庭审分割财产吃亏
      现实中,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说什么都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也是很多的,此时想离婚的一方自然就会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另一方此时就是不出庭,......


·拘留五日不执行是怎么回事
      拘留五日不执行是怎么回事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信用卡的出现是为了方便人民的日常生活,缓解哪些急需资金的主体的经济压力,在办理信用卡时,会考察期是否有经济基础,是否有能力支付相应的金额,但......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未履行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未履行怎么办?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


·一、公务员随时可以提出辞职申请么?
      一、公务员随时可以提出辞职申请么?不可以随时辞职,公务员辞职应当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另外,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厂里工伤怎么算工资
      厂里工伤怎么算工资一、厂里工伤怎么算工资首先要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


·假释期内犯新罪是否成立累犯?
      一、假释期内犯新罪是否成立累犯?是不成立的,因为累犯是上一个刑罚执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内再犯某种罪行的,假释只是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人有条件的提前......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加班适用劳动法吗?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加班适用劳动法吗?合同制职工适用《劳动法》,其余人员不适用《劳动法》。1、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不......


·欠债人没有按时还债怎么办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但现实往往与所谓的道理相差甚远,欠债人不按时还债或者是没钱还债而拖着的例子比比皆是。对于债权人来讲,如......


·诉前财产保全哪个法院管辖
      诉前财产保全哪个法院管辖1、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2、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