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不到期辞退员工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不到期辞退员工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劳动者是有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流程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劳动者应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将停发与劳动者有关的薪酬福利待遇。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之前完善续签手续,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善续签手续的可以推迟,但至推迟不得超过合同期满后的n日(由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支付的赔偿金额,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每月工资中扣除,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每月工资额的20%,且保证劳动者每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后,双方应履行下列义务:劳动者应按照约定及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起的n日内(天数由用人单位确定且小于15日),按用人单位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造册移交用人单位指定人员并签名确认、双方还需要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会签单》。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办理完上述手续后,为劳动者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和工资结算、经济补偿金支付等。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是拿工资的,所以没有多少话语权,属于弱势一方,因此考虑到这样的一个关系,所以劳动法在规定内容的时候,赋予了劳动者更多的救济方式,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就可以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新物业收费标准2023是怎样的
      最新物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由不同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管服务的,此时还要针对各个业主所购买的商品房的面积,进而确定物业费的具体数额。那到底这个......


·承包35年的土地确权后被高速路征用怎么赔偿?
      承包35年的土地确权后被高速路征用怎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


·一、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重婚罪吗?
      一、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重婚罪吗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也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


·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一、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


·交通事故拘留所是否能够拘留?
      一、交通事故拘留所是否能够拘留?交通事故拘留所是能够拘留,拘留所是执行行政处罚机关。被关进去,失去自由当然是一种痛苦,这也是行政处罚的惩戒目......


·劳动合同书怎么填写内容
      劳动合同书怎么填写内容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如何才能够解决债务纠纷
      如何才能够解决债务纠纷债务纠纷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所发生的纠纷,债务纠纷的发生多数是由于债务人没有及时向债权人归还债款所引起的,而此时如果不......


·股票和公司债券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股票和公司债券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一、股票与债券的定义1、股票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


·建设工程在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
      建设工程在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操作,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返修,因此要设置合理的保修期。时间段根据不同的建筑......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它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过错是犯罪吗?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


·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缓刑机会大吗?
      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缓刑机会大吗?关键看所犯罪责,如属三年以下的又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可以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