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破产企业不服仲裁裁决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破产企业不服仲裁裁决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二、不服仲裁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
  
  
  不服仲裁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裁决之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诉。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仲裁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仲裁法》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不服仲裁裁决结果的,如果是认定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适用的法律错误或者是认定的事实错误的,不服的一方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不可以再次进行裁决,只能进行申诉,因为仲裁属于一裁终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租赁可以转租吗?
      房屋租赁可以转租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


·设有抵押权的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拆迁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如前所述,拆迁合同的实质是被拆迁人移转房屋的所有权于拆迁人,......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工程质量一直是我国比较重视的一项工作,长期以来我姑工程一直是严格把关,也出过很多工程质量出问题的情况,但是......


·行政处罚司法解释 什么是行政处罚的适用?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经常和行政执法会有很多的联系。比如说,我们经常会看到很多的商店或者公司会进行一些活动,这些活动等就会要求在行政执法处进行......


·股份公司承担公司法债务规定是怎么样的?
      股份公司承担公司法债务规定是怎么样的?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如下:1、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割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


·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有什么风险?
      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有什么风险?首先,一套房子下面落多个户口,与我国政策(包括各地地方政策)相悖。尽管当前没有明确的指导文件解决这个矛盾,但是......


·和朋友打麻将算赌博吗
      不算。自己家人玩牌带赢钱的,不算是赌博,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是不以赌博罪论处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2023新婚姻法离婚条件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新《民法典》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有哪些离婚条件是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有时我们会看到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中有一条竞业限制,或者是专门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很多人对于竞业限制不是很熟悉,......


·一、欠社会抚养费法院怎么处理?
      一、欠社会抚养费法院怎么处理?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