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怎么提车报警后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怎么提车报警后,警察认定责任,按责任积极支付医药费。和对方协商提车,如果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车辆,自己可以提供担保,然后就可以提出车辆。如果交通事故比较简单,事故处理走的是简易程序,因此从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起五日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交巡警方面有关人士解释,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通常为两个工作日确认,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取车。交通事故后最短15天可以取车,最长60天取车。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3、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如果对方全责,请注意,不要轻易让对方离开,让对方联系保险公司,问是否要来看现场(大部分保险不看现场的,忙不过来),如果来看,那就一起等到他们过来看,如果不来看或已看完,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到自己指定的修车地点去定损。这时拉上对方司机,直接去你修理车的地方(比如4s),让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并开定损单,修车方接受此价格认为可以修以后,让修车方开具修车发票,这时要求对方司机付掉钱并拿走发票、定损单,他再拿着这发票和定损单去他的保险公司换钱。情节比较小没有构成犯罪行为的,如果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先会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情况下,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先暂扣车辆,等把这个事情处理完毕之后,才会把双方的车进行归还对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驾不一定吊销驾照吗
      醉驾不一定吊销驾照吗??(一)醉驾吊销驾照的情况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和被处罚两次以上;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


·离婚有债务各自承担可以吗
      离婚有债务各自承担可以吗可以,是先可以协商解决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


·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赔偿?俗话说,劳动是最光荣的,工人阶级在社会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这就需要相应的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一、起诉离婚谁主张谁举证?
      一、起诉离婚谁主张谁举证?一般都是有提出离婚方负责举证的,例如感情破裂等的证据。而另一方也有责任负责辩解,同时也要提出相关的不存在理由,如果没......


·小孩抚养费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女,汉族,2008年7月23日生   &......


·自侦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是什么
      一,自侦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是什么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收集证据的一种侦查活动。补充侦......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数字是怎么分隔的?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数字是怎么分隔的?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


·检察院做出存疑不起诉的情形
      一、检察院做出存疑不起诉的情形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


·起诉离婚先撤诉再起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先撤诉再起诉吗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可以撤诉。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


·不要式合同与要式合同的区别
      不要式合同与要式合同的区别?如何区分它们?一、什么是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相对于要式合同的法律概念。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


·高空坠物可能的危害有那些
      一、高空坠物可能的危害有哪些(一)卫生保洁难度:业户将垃圾果皮等随手丢出窗外,破坏环境卫生,给保洁工作增加了难度。(二)业户投诉:容易引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