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人民法院什么情况下给取保

人民法院什么情况下给取保《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二、取保候审到期后能自动解除吗取保候审到期后不会自动解除的。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取保候审是侦查机关责令嫌疑人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终结。取保候审由嫌疑人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亲属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调查同意后书面通知当事人,再由当事人缴纳保证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
      公民的隐私是受到保护的,同时每个公民的个人信息等资料也是法律重点保护的内容,如果有人对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了侵犯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非法获取......


·老人需要立遗嘱怎么立?
      老人需要立遗嘱怎么立?老年人通过立遗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子女对自己尽赡养义务的大小以及子女的具体情况合法合理的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老年人......


·假药案件惩罚性赔偿最低为多少倍来进行处罚?
      假药案件惩罚性赔偿最低为多少倍来进行处罚?一、假药案件惩罚性赔偿最低为多少倍来进行处罚?三倍来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有几种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有几种购买商品房与购买一般的商品不同,毕竟此时一方面涉及到的价款比较大,另一方面光是完成了交易还不够,还要实际办理登记备......


·员工的职业病工伤可以认定吗?
      员工的职业病工伤可以认定吗?一、员工的职业病工伤可以认定吗?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材料和流程有哪些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材料和流程有哪些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喜欢自己创业,可是经营公司却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不仅仅是公司大大小小的事物都要处理。包括......


·因疑似新冠隔离算旷工吗?
      因疑似新冠隔离算旷工吗?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员工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被隔离治疗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


·起诉离婚意味着什么意思
      在我国,有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这个速度快且基本无后顾之忧,在没有任何纠葛的情况下,夫妻双方一般会选择协议离婚,相反,另外一种诉讼离......


·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当今,医患纠纷是难以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医生与患者本应是救护与被救护的关系,但由于思想观念的差异,加之部分医患之间缺少沟通,容易产生误会,导......


·继承财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继承财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


·诉讼离婚包括三个必经阶段包括什么内容
      不管是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其实都是有一定的流程要求,而作为当事人自然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这样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中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