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一、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
  
  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267条和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
  
  以下两种情况下抢夺转化为抢劫:
  
  第一、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二、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
  
  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抢劫罪是行为人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二、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形有哪些
  
  在抢夺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以抢劫罪论处:
  
  (1) 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 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 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4) 驾驶车辆夺取财物过程中将被害人拖倒或拖拉着行驶的。
  
  (5) 携带凶器并驾驶车辆抢夺的。
  
  (6) 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抗拒抓捕的。
  
  (7) 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行为人为掩护同案人而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的。
  
  虽然在立案定罪的时候,对抢劫罪并没有数额要求,但事后对行为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就要像抢夺罪那样,根据实际抢劫得来的财物数额来确定应当受到的处罚。而对于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现实中也是十分常见的。一旦转化条件成立,那么就会以抢劫罪论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房屋质量起诉书范文的书写应该注意什么?
      一、房屋质量起诉书范文的书写应该注意什么?房屋质量起诉书范文的书写应注写明一些房产纠纷事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产纠纷起诉请求事项;房产纠纷起诉请......


·外包工可以随时辞职么,需要怎样办理
      外包工可以随时辞职么,需要怎样办理1、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全文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


·不办结婚证算重婚罪吗
      一、不办结婚证算重婚罪吗?是否办结婚证不是认定重婚罪唯一条件,如果构成事实婚姻的,也构成重婚罪。第一,重婚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


·拘传和传唤的区别有哪些,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
      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有些时候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是拘传,而有的时候却又是进行传唤。虽然拘传和传唤只有一词之差,但这让很多人都分不......


·被退侦的案件一般都会判刑?
      被退侦的案件一般都会判刑?被退侦的案件不是都会判刑,具体案件需要根据法官判断来进行。一般而言,单人单案,拘留期限最多可以到七天,七天后由公安向......


·一、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最新版是什么?
      一、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最新版是什么?风压变形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和平面内变形性能。以下详细的介绍玻璃幕墙四性的检测依据......


·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有赔偿吗?
      没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没有经济补偿。在试用期内,只有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失性辞......


·一、法院对于小三能判重婚罪吗?
      一、法院对于小三能判重婚罪吗?对小三也能判重婚罪,构成重婚罪的标准是: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


·自己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第一步
      自己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


·年底辞退一个员工应该赔偿多少钱
      年底辞退一个员工应该赔偿多少钱?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