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签订的合同在什么条件下成立

签订的合同在什么条件下成立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订约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是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什么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此现行立法的规定是比较宽泛的,我国《合同法》第12条对合同的条款作了规定;因为所谓主要条款是指根据特定合同性质所应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这些条款合同是不能成立的。为了认清合同的主要条款,需要根据特定合同的性质而具体认定哪些条款属于合同的主要条款,而不能将《合同法》第11条所规定的合条款都作为每个合同所必须的主要条款,否则将会导致大量的合同不能成立。3、合同的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同时也意味着当事人具有明确的订阅合同的目的。因为要约和承诺是就订立合同问题提出建议和接受建议,没有明确的订约目的就不可能形成要约和承诺。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特殊情况例外。二、合同成立后合同是否有效一般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有些合同成立可能没生效,在此时就需要达到生效要件时合同才能生效。另合同没有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具体参见以下《合同法》条文: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关于合同的成立,很多时候都是以最后一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为标志。不过,由于存在各种各样的合同,而对于合同的成立,当事人之间可能也会有一些其他的约定。因此,要是在合同成立这一块,当事人作出了特殊约定的话,那么此时就以约定实现为合同成立的标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位辞退员工社保办理手续转移应该要怎么做?
      单位辞退员工社保办理手续转移应该要怎么做?社保的转移: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


·醉酒驾驶教练车的会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教练车的会怎么处罚?交通事故如果有一方酒驾驾驶机动车上路,不管是什么车型只要发生交通事故,醉酒驾驶人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而且......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


·很多外地人到上海工作生活,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近年
      很多外地人到上海工作生活,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近年来,上海高涨的房价也带动了租金的上涨,很多房东都会时不时的上涨房租,也给租客带来......


·夫妻单方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单方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单方离婚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进行。单方提起离婚诉讼要满足下列条件:(1)原告为适格原告;(2)双方为合法的夫妻关系;(3)提起离婚诉......


·按揭房产是婚前个人房产吗
      一般来说,一方在婚姻登记前以个人名义所购买的房屋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实践中有不少夫妻都是一方婚前贷款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此时,该按......


·车祸没钱赔偿怎么办
      车祸没钱赔偿怎么办车祸如果有造成人员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话,在处理的过程中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损失情况,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那要是车祸没钱赔偿怎......


·小区发生高空坠物物业责任是否需要承担?
      小区发生高空坠物物业责任是否需要承担?为了方便人们的生活需要和管理安全,现今人们一般都会居住在小区里面,而小区会有良好的物业管理和保全保护。......


·和孕妇打架导致其流产有什么后果?
      和孕妇打架导致其流产有什么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是多少?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是多少?公司债券是公司为了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发行的一种资产凭证。那么每个公司向金融市场可以发行多少钱的债券呢,国家对此是否有明......


·正当防卫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