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在还能不能办独生子女证

现在还能不能办独生子女证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当事人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因此,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以前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同时享受到独生子女的相关政策补贴。对于以前没有办理的同样不能办理了。二、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一)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二)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1、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该地址所属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2、男女双方户籍均为本市但属不同社区工作站的,由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说明情况,取消男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3、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市户籍的,由各自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4、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三)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1、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由本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五)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计生部门、社区工作站可以开展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发放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要知道,《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现实中,若是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此外,由于现在已经开放了二胎,有些人在此前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之后也还是可以申请二胎准生证生育二胎。但是必须把独生子女证退回计生部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试用期不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不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辞职的,但是正常情况下是,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打官司律师可以到医院证据调查吗?
      打官司律师可以到医院证据调查吗?在诉讼活动中,证据的存在对于案件的发展和最终的审判都有极为重大的影响,当然,法律对于证据的界定也是非常严格......


·病假工资怎么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


·结婚后一方得精神病能离婚吗
      结婚后一方得精神病能离婚吗首先明确一下婚姻中配有患有精神病的几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


·交通责任认定书会过期吗?
      交通责任认定书会过期吗?一、交通责任认定书会过期吗?交通责任认定书不会过期,不过如果因为赔偿产生民事纠纷的,要在3年内起诉。根据《民法典......


·公司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哪些
      公司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一、行政管理各类制度包括考勤管理、印章管理、着装管理、后勤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设备管......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理赔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理赔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轻微伤理赔标准是根据被害人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费用要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定。交通......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清算方法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清算方法是什么?一、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清算方法是什么?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清算方法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


·变更劳动合同类型?
      变更劳动合同类型有哪些企业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包括两种类型:法定变更和协议变更。法定变更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经过当事人一方提出,......


·南充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充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南充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


·大学毕业生如何防范入职诈骗?
      每年到了6月份,就是大学毕业生求职的旺季。一些大学毕业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在求职过程中被不法分子欺骗,办理入职手续时缴纳不少费用。作为大学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