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银行破产清算顺序立法模式

银行破产清算顺序立法模式 商业银行破产的清偿顺序立法模式
  现有金融法律有关商业银行破产清偿顺序的立法有如下几种模式:   
  1、《企业破产法》模式。该立法模式以《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为代表,比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的保险公司和银行所欠债务的清偿顺序做出规定,力图在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和企业破产法的一般适用性之间求得一致,将特殊性镶嵌于企业破产清偿顺序中。从《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看,立法机构有意将特殊性债务“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镶嵌于企业破产法清偿顺序中,体现储蓄存款优先受保护的程度,而其他债务完全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安排。按照该思路,商业银行破产时债务的清偿顺序依次定位为
  (1)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
  (2)劳动保险费用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3)税款一般债务。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了与企业破产法基本相同的四个层级清偿顺序。与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清偿顺序相比,二者不同之处在于保险法第三层级的清偿债务是“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而商业银行法第三层级为“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可见,我国保险法和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四个层级的清偿顺序表明两部法律完全贯彻了企业破产法债务清偿原则,体现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破产需要完全遵循企业破产法清偿顺序的立法目的。   
  2、不对破产清偿顺序做出规定。该模式以《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法》为代表,不对债务清偿顺序做出规定。这表明立法机构有意识地将证券投资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与证券公司的破产统一于企业破产法之中。   
  3、比照企业破产清偿顺序对行政撤销金融机构的债务清偿顺序做出安排。该模式以《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为代表。该条例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对金融机构撤销后至破产清算阶段期间行政清算债务清偿顺序规定为:
  (1)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合法利息
  (2)法人和其他组织债务
  (3)股东出资。
  然而金融机构撤销的行政清算实践表明,包括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维护债权等工作都涉及到行政清算费用的开支,需要及时从被撤销机构财产中优先支付。这表明对金融机构的行政清算与破产清算在债务清偿顺序方面应该具有很大的一致性。
  现在您应该比较清楚了吧,商业银行破产清算顺序立法模式主要有三种。了解这三种破产清算立法模式可以帮助面临破产问题的银行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模式,把自身的损失尽量减小。同时,也可以使存在银行或借款给银行的组织或者个人了解在各个模式中都享有哪些合法权益,依法去追回自己的债务。有很多没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如有需要了解,可以向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的签约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是什么
      合同的签约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是什么一、合同的签约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说明合同的签约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说明属于企业法务中合同管理部分合同的签约情......


·意思表示民法总则中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意思表示民法总则中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意思表示民法总则中的关键条文。它决定着双方的谈话内容是否有效。只有对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的合约才具有法......


·微商卖三无药品什么罪有哪些规定
      微商卖三无药品什么罪有哪些规定属于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罪,参照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关于生产伪劣商品罪的规定:生产伪劣商品罪是......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内容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内容是什么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


·中途投资入股只有协议法律承认吗
      中途投资入股只有协议法律承认吗说到中途入股,这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但是也是有很多人担心中途入股和一开始入股是有区别的。那么,中途投资入股只......


·公司注册的种类及要求
      公司注册的种类及要求如今注册的公司越来越多,对于不同类型的注册公司,要求也有所不同,比如最低注册资金、相关的注册章程等。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农村宅基地继承费用是多少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费用是多少?宅基地是集体财产,不能继承,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可以继承,继承自建房不需要交任何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缓刑后再犯罪构成累犯吗?
      缓刑后再犯罪构成累犯吗?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实践中,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在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黑名单”企业怎样才能移出黑名单?
      “黑名单”企业怎样才能移出黑名单?一、什么情况可以移出?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以下情形的,由有管辖权的工商行......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大部分都是因为司机饮酒驾车而导致的。为了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大部分都是因为司机饮酒驾车而导致的。为了严惩饮酒,醉酒驾车的行为,国家也是对交通法规不断的修改。醉酒驾车的行为也已经上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