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之间工资条属于隐私吗?

夫妻之间工资条属于隐私吗?
  
  一、夫妻之间工资条属于隐私吗?
  
  夫妻之间只要没有存在任何的约定就不算是隐私的;
  
  在《婚姻法》当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里,就包括了工资与奖金,夫妻双方的收入,对方是有一半的使用权的,本来就可以直接拿来用,工资条、入帐信息,当然也是得有知情权的,具体依照法律条文如下: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内夫妻约定财产是属于有效的吗?
  
  是属于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此规定分析为:
  
  1、夫妻要采用约定形式处理夫妻财产关系,必须平等、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强迫或威胁对方。
  
  2、男女可以在结婚前或婚后任何时期作出财产约定。
  
  3、只要约定的财产是夫妻合法所得,夫妻可以自由地确定的内容,可以就部分财产作约定处理,也可就全部婚后财产作约定处理。
  
  4、夫妻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损害第三人利益。
  
  5、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口头约定,须双方一致认可或者有可靠证据证明,方予以认可。
  
  婚内财产约定是夫妻以契约方式就婚内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夫妻财产约定与法定夫妻财产制并存,夫妻选择财产约定,就排除了法定夫妻财产制的适用。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高于法定夫妻财产共同制。
  
  综合上面所说的,隐私一般是针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还有财产状况不能被他人知晓,但这个范围一般情况是不包括夫妻的,对于夫妻之间所存在的收入另一半即有知情权也是有使用权的,但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在处理时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看待铜陵购二套房政策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
      如何看待铜陵购二套房政策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房产分配?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房产分配??一、民法典,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报警立案吗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报警立案吗?欠钱不还报警后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因为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需要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的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情形包括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情形包括什么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


·检察院对自侦案件批捕期限是多久
      一、检察院对自侦案件批捕期限是多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批捕期限最长是十四天。《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执行......


·一、对离婚协议财产处分规定是什么?
      一、对离婚协议财产处分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夫妻离婚探视权能接孩子吗
      夫妻离婚探视权能接孩子吗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


·离婚后去世遗产分配时子女有继承权吗
      离婚后去世遗产分配时子女是有继承权的,除非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


·非标类私募基金监管方式什么?
      非标类私募基金监管方式什么?债权型基金主要的投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类:1、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入资金需求方;2、基金作为单一委托人的信托贷款模式;......


·对借款纠纷的举证有哪些要求
      一般情况下,任何纠纷发生时,都是各说各的理,并且认为对方是没理的一方。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当事人各方拿出证据去证明自己的理了,而借款纠纷也不......


·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
      专利许可的分类是什么?专利许可可以根据其性质、范围和管辖权进行分类。根据许可的性质,可分为合同许可、计划许可和强制许可。根据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