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别人侵犯肖像权可以报警吗

被别人侵犯肖像权可以报警吗侵犯肖像权已经构成违法,是可以报警的。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肖像权是公民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具体来说,肖像权就是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的权利及禁止他人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肖像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二、不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是否构成侵害肖像权我国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以往法院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往往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行为人是否经肖像人同意、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来判断是否侵害肖像权。如果侵害肖像权的成立,一定要求对使用肖像的营利为目的,显然是极大地缩小了肖像权的保护范围。现在审判实践中,即使侵权人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存在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认定为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因此,“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肖像权是公民的专有人格权,他人对肖像的使用应遵循与肖像权人的约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破坏了肖像权的专有性,具有违法性。同时,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主观上具有过错。是否使用是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此处的使用,包括一切再现公民形象的视觉艺术作品及其复制品。在此,小编以为,此处的使用并非仅限于以营利为目的,某些情况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也可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适......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工程质量不达标,不仅会拖累当地的经济发展,还会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有些企业一味追求高收益,对工程质量并没......


·生产、销售假药罪
      一、概念和特征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生产假药构成犯罪的......


·分居是什么意思?
      我们理解的分居,通常就是夫妻之间因为一些原因,而分开两地生活。那么在法律上,分居是什么意思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分居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办?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十分重视房产证而忽略了土地使用证,其实这是不对的。土地使用权证也是房子的一个重要证件,购房者应......


·开庭审理后多久能宣判
      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都没有规定开庭后多久宣判,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股东一般都是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的,可以说除了独资公司以外,其他绝大多数的公司存在的核心就是因为有了股东,如果没有股东给公司注册出资,根本就不......


·一、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


·不予准许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司法鉴定在审理案件的时候经常会用到,如果当事人身体受伤了,那么他就需要申请做个伤情鉴定。这个伤情鉴定可以判断他是轻微伤,或是轻伤一二级,还是......


·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因此也是需要
      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因此也是需要当事人严格签订书面的合同的。当然,出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情况也比较多,那您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