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被别人侵犯肖像权可以报警吗

被别人侵犯肖像权可以报警吗侵犯肖像权已经构成违法,是可以报警的。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肖像权是公民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具体来说,肖像权就是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的权利及禁止他人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肖像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二、不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是否构成侵害肖像权我国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以往法院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往往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行为人是否经肖像人同意、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来判断是否侵害肖像权。如果侵害肖像权的成立,一定要求对使用肖像的营利为目的,显然是极大地缩小了肖像权的保护范围。现在审判实践中,即使侵权人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存在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认定为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因此,“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肖像权是公民的专有人格权,他人对肖像的使用应遵循与肖像权人的约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破坏了肖像权的专有性,具有违法性。同时,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主观上具有过错。是否使用是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此处的使用,包括一切再现公民形象的视觉艺术作品及其复制品。在此,小编以为,此处的使用并非仅限于以营利为目的,某些情况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也可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鱼塘征收补偿标准1、征地面积的计算通常对线路穿越鱼塘的征地面积,一般按水面有形物体的表面积掌握,包括道线、辅路、防浸......


·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的吗
      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的吗一、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1、居间人收取居间报酬的条件应严格限定为“促成合同成立”即可《合同法》第424......


·上海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是可以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的,但是任何一项赔偿都是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确实为工伤。因此我们员工在受伤之后首先应该到劳动部......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收费的依据是什么?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


·一、交通事故货物损失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货物损失如何赔偿?有保险的按照保险赔偿,无保险的由责任方赔偿。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具体应分为: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和物......


·注册资本的钱用来做什么?
      注册资本的钱用来做什么?1、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时,注册资金多用于公司的投资、运营和发展。2、注册资金最终的作用是企业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3、公司......


·假想防卫和提前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假想防卫和提前防卫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不法侵害的可能不同事前防卫与假想防卫不同,前者是指不法侵害行为虽然尚未发生,但不是不可能发生,防卫人只......


·企业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依据《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民法院破产重整,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


·没有买社保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没有买社保可以做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


·工伤工资发放标准2023是多少
      工伤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