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多少年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多少年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驶造成他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根据情节不同可判处长短不同的刑罚。具体有四种定罪标准:1、无证驾驶致人死亡的或者致多人重伤的,通常是3人以上重伤的,判处有期徒刑一般是三年以下;2、无证驾驶致多人死亡的属于严重的交通肇事罪,一般判处3—7年有期徒刑;3、无证驾驶造成严重公共财产损失或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4、无证驾驶且伴有危险驾驶行为的属于恶劣情节,例如酒后驾车、吸毒驾驶、肇事逃逸等,应当判处长期的有期徒刑通常是七年以上,严重的甚至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一般来说无证驾驶致人死亡的,根据具体情况犯罪行为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另外无证驾驶是否伴有危险驾驶或肇事逃逸等情况来进行量刑定罪。二、无证驾驶撞死人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开车上路,如果仅仅只有无证驾驶行为,其实只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无证驾驶的过程中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话,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将会以此罪论处,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就不再是给予交通违章处罚那么简单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酒驾和醉酒驾驶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近年来,饮酒驾驶已经成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酒驾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交警对酒驾的打击也更加激烈。不知道您对这样的概念有没有一个理解,......


·债权债务结算是干什么的?
      债权债务结算是干什么的?一、债权债务结算是干什么的?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与个人间债权、债务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


·居间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居间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签订合同的双方因为合同条款发生争执就属于合同纠纷。居间虽然听上去很生疏,但居间在生活中被称作为中介,通过中介寻找工......


·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
      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一、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交纳了首付款的,经开发商和银行同意的,可以转让合同给第三......


·犯罪未遂构成特征有哪几种
      犯罪未遂构成特征有哪几种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


·因合同发生的纠纷 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怎么确定
      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怎么确定一、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的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


·经济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经济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在经济往来中,尤其是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中,需要当事人双方签订经济合同。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经济合同会解除。那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杭州社保补缴在哪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杭州社保补缴在哪里?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缴纳即可社保补缴的材料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


·房子被转租二房东走了怎么办?
      房子被转租二房东走了怎么办?二房东转租后走了,大房东可以以违约的责任来解除合同。如果是通过正规公司租的房子,合同是法律生效的,合同中应该会有一......


·交通事故报警后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在生活中我们最不愿见到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就必定会造成损伤,而造成损伤后双方若能心平气和的如理善后事宜也算是个圆满的结局,可是有时对......


·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法将录像分为录像作品与录像制品两种。智力创造性强的为录像作品,录制老师的讲课等智力创作简单的为录像制品。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