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父母去世遗产继承公证处在哪里?

一、父母去世遗产继承公证处在哪里?
  
  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携带的材料是: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
  
  申请是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2)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出具公证书。
  
  一般来说需要办理公证的话,都是当地的公证机构就具有管辖权,只不过父母的不动产如果在外地的话,那就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审查即可。在继承父母遗产的过程中,公证是可有可无的一个步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长诉讼时效不能中止或中断?
      最长诉讼时效不能中止或中断?最长诉讼时效是民事诉讼案件一般诉讼时效普遍适用的期间,这已为人们所熟知,但此期间属可变期间,《民法通则》第139条、......


·刑事诉讼法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是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司法部门抓到嫌疑人之后,有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也就是要求保释,要求保释人缴纳......


·一、驾驶员酒后挪车算不算醉驾?
      一、驾驶员酒后挪车算不算醉驾?不算,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公布,针对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出台指导意见。其中......


·借条虚构事实负什么法律责任?
      借条虚构事实负什么法律责任?生活当中,债权债务是很常见的情况,但有的人为了谋取利益,会做出一些虚构出债权债务的行为,比如伪造借条借据、凭空虚构......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


·劳动争议处理的目的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目的是什么现实生活当中,雇员与雇主之间发生劳动纠纷,随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会介入进行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会根据国家人保部制定......


·故意伤害构成刑事案件赔钱吗
      故意伤害构成刑事案件赔钱吗?故意伤害构成刑事案件也需要赔钱的,受害人可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的土地分为两大类,一是集体土地,二是国有土地。相较于集体土地来说,国有土地的使用者更多,各色人都有......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


·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
      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一、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办理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


·一、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无效规定有哪些?
      一、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无效规定有哪些?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