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自书遗嘱中遗产全给儿子不给女儿是否有效

自书遗嘱中遗产全给儿子不给女儿是否有效
  
  一、自书遗嘱中遗产全给儿子不给女儿是否有效?
  
  遗产全给儿子不给女儿一般也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二、自书遗嘱的写法是怎样的?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帐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父母在立遗嘱的时候必须要给儿子女儿保留相同的遗产份额,如果说女儿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且缺乏劳动能力,父母把遗产权留给儿子的行为是无效的,不然的话,女儿不能以此为由推翻遗嘱的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姻无效纠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婚姻无效纠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婚姻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


·武汉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武汉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


·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一、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


·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主要有:(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入职后被开除的情形应该如何处理
      相信您身边普遍存在着入职后被公司开除的事件,不管你是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长,还是新入职的员工,都有可能遇到类似的事件,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理,您都有......


·撤销仲裁裁决的同时能改判吗
      撤销仲裁裁决的同时能改判吗?可以改判,不过也取决于原告的诉求。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认定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所......


·业主自治选聘保安可以吗?
      业主自治选聘保安可以吗?可以,业主自治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主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


·按注册资本转让股份可以吗?
      按注册资本转让股份可以吗?可以按照注册资本转让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


·一、离婚官司一审需要多久?
      一、离婚官司一审需要多久?(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


·男人重婚罪判几年?
      重婚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罪应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重婚罪是指在有配偶的情况下或者知道对方有配偶却仍然与......


·关于食品售假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食品售假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