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在河北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一、在河北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是多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是1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二、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的时间是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各地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会在法定时间内及时出具责任认定书的,等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会通知当事人到交管部门去领取,赔偿标准都是根据事故责任确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证据不足已经批捕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证据不足已经批捕撤销案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


·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案件的时候,我们要上交的证据都有哪些?
      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案件的时候,我们要上交的证据都有哪些?一:能够证明各涉案人员的身份和相互关系的证据1、需要原告方的身份证,用来证明原告方......


·抚养费强制执行手续有哪些?
      抚养费强制执行手续有哪些?抚养费强制执行手续有提供申请书要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当然也需要提供剩下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人民......


·已经办过租赁备案了还需要网签吗
      已经办过租赁备案了还需要网签吗?需要办理,网签与租赁合同备案是两件事,一般合同备案是为了使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保证交易相对方的利益,而网签的......


·双胞胎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在离婚时,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无法办理离婚手续,故而一方当事人会请求人民法院裁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


·招摇撞骗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招摇撞骗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招摇撞骗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


·不同的原因导致受害者伤残的话,实际上国家的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
      不同的原因导致受害者伤残的话,实际上国家的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伤残评定的时候,所参考的鉴定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们就拿交通事故来说,发生交通事故以......


·离婚要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要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


·我家土地被征收了,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派生出来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享有用益物权的权利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的权利之一就是,承包地被......


·在我国买房子零首付怎么办理?
      在我国买房子零首付怎么办理?所谓零首付买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本质上等同于分期首付,即购房者不支付或者少量支付首付,开发商给购房者一年时间或......


·有什么病的人可以监外执行
      有什么病的人可以监外执行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