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欠钱不还跑的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跑的找不到人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为了杜绝有人欠债不还,首先在被别人借钱的时候,一定要对当事人的人格进行衡量,人格不好的,进行借钱,首先自己心里做下衡量,就是有打算不收回的可能;再者是借钱的时候,一定要让当事人写借条,并且明确还钱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打架如何才负刑事责任?
      打架如何才负刑事责任?这要看结果,如果有一方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则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伤以下伤害,则是民事案件,公安局......


·持股100是个人独资吗
      不是的。在一家公司中,百分之百持股即一人有限公司,而不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根据公司法成立,一个是根据个......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是多少一、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是多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


·作为购房者,当然是不希望自己所购买的房屋被二卖了,因为这不仅
      作为购房者,当然是不希望自己所购买的房屋被二卖了,因为这不仅会是使自己无端的被卷入麻烦之中,还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损失。但为了以防万一,购房者最......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对于土地的使用来说,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税的,相信这一点您都是非常的清楚的,但是,最近国家......


·民警对于高空坠物怎样处理
      民警对于高空坠物怎样处理民警在接到公民高空坠物的报警之后,结合公民提供的确实的证据,就可以将其作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来进行处理,以及帮助受害......


·二手房更名费包括什么内容
      二手房更名费包括什么内容1、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


·工伤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工伤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作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作为无形资产?一、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作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无形资产核算,这个一般情况下,通常是指,企业买......


·广州怎么申请国家赔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当公民由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过错而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时,受害人可以向相关国家机关提出获得国家赔偿的申请。国家赔偿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国家机......


·机动车剐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机动车剐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发生剐蹭事故后,如果一方肇事逃逸,逃逸方将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