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嫌疑人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

嫌疑人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侦查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侦查任务。1、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后,侦查机关应抓紧开展侦查工作,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防止超过羁押的期限。在一般情况下,在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第二天起到侦查终结时止,侦查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侦查任务。2、有的个别案件案情比较复杂,如集团犯罪、一人犯数罪,取证比较困难的案件,在两个月内还没有侦查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3、在侦查期间内,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二、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再延长两个月:1.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由于交通不发达,发生的一些大案要案,办案的时间大多花费在路途中了,在较短时间内很难做到侦查终结。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案件都可以延长办案期限,还必须是重大复杂的案件,普通的案件就不能适用该项规定。2.属于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这主要是考虑在重大犯罪集团案件中,有组织、有目的地从事一些犯罪活动,犯罪人数较多,犯罪分子之间又多订立了攻守同盟,给侦查人员的取证和侦破带来许多困难。所以,对这类案件,可以再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流窜作案的案件涉及地区广,罪犯流动性大,给调查、取证带来一定的难度。当然,对流窜作案的案件的侦查期限再延长两个月,也必须是重大复杂的案件才可以。4.必须是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这类案件的调查、取证,需要跑许多省区,甚至还要到国外去,这必然在路途中花费许多时间,因此,有必要再延长两个月的办案时间。综上所述,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犯罪人数较多,给侦查人员的取证和侦破带来困难,羁押期满不能结案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微信做代理被骗500怎么办?
      微信做代理被骗500怎么办?首先在你转账的好友界面,点击右上角以后有个“投诉”按钮,点击进去以后选择“存在欺诈骗钱行为”,然后就是骗钱方式及原因......


·根据民法规定如何起诉同学名誉权?
      根据民法规定如何起诉同学名誉权?根据民法规定直接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来进行起诉同学名誉权,因为实际上名誉权纠纷的范畴,它是属于我们民法所管你......


·成立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我国的合同中有一项关于抗辩权的规定,不安抗辩权是其中一种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只行使在双务合同中,非双务合同是没有这......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何办理,是必须的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何办理,是必须的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虽然不是必须的,但是最好还是办理一份,办理的方式为: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之后......


·非法集资退赔比例是多少?
      当警方破获非法集资的案件之后对于非法集资的受害者来说,最关心的两个问题就是退赔时间和退赔比例,而两者权衡相比之下往往非法集资退赔比例是受害者......


·股权继承手续有哪些
      股权继承手续有哪些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为:(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


·在劳动合同签完能毁约么
      在劳动合同签完能毁约么可以违约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只能就培训后的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其他情形都不得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约定了也是......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郑州市发展的越来越好,其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大量的土地被征用来进行城市建设。关于征地我们最关心的就是相关赔偿了,各地对......


·劳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劳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般来说是不需要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


·破产清算需要清算什么
      破产清算需要清算什么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