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专利申请要求优先权是什么意思?

专利申请要求优先权是什么意思?专利优先权就是发明创造的人在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又在我国以同样的主体发明再次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依照共同参与的条约和相互承认的优先权原则就可以享受优先权,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第一次申请的专利日期作为申请日,那么申请这个专利的人就依法享有优先权。1、国外和国内两项优先权的区别:国内优先权就是申请专利的人以同样主体的发明或者是他的实用新型在我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专利十二个月内再次提出申请专利,那么这个人就可以依法享有优先权了。说道这里我要着重的申明一下,在我国的优先权里是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这一块的。2、国外优先权也就是我们说的国际优先权就是说如果申请人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外首次提出申请的那天起在十二个月内,又或者是主体外观在国外首次提出专利申请那天起的六个月内,同时也在中国以相同的主体发明提出申请,那么根据该国家与中国签订的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和协议,在双方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原则条件下,就可以享有优先权了。3、优先权的意义:其实优先权的实际意义就是以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日来判定发明的新颖性以时间为标准,首次申请的日期就是优先权日,特定的日期就是优先权期限,如果申请人要要求优先权,就一定要提出书面声明,而且还要在三个月内提交你第一次提出申请的副本,如果在一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声明或者文件的副本,就会被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你第一次的申请如果被驳回,你的优先权还是存在的,当然你的优先权也可以和你的专利申请一起转让给别人。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是可以申请优先权的,一般在第一次申请的日期就是属于优先权的日子,对于在申请的同样也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以及还要按书面的方式来提出声明,但一定要在三个月内提出来,超过了时效,那么自己的优先权就会被视为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法院不认罪是否可以判刑
      一、在法院不认罪是否可以判刑?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


·借条被对方撕坏怎么办
      使用暴力撕碎对方借条,涉嫌抢劫罪,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借条是记载当事人的债权或证明所有权的重要凭证,在民事上属于证明权益关系的书证范畴,也......


·孙子是爷爷的第几继承人
      孙子是爷爷的第几继承人?孙子没有权利继承爷爷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一辆车超速行驶
      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一辆车超速行驶,另一辆闯红灯,结果两辆车共同引发了交通事故,因为双方对造成的损失都有责任,所以会导致难......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醉驾吊销驾驶证没有事故多久可以重新考?
      醉驾吊销驾驶证没有事故多久可以重新考?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


·法律规定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法律规定什么是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根据《民法典》(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


·最新的机动车牌照发放规定有哪些亮点?
      最新的机动车牌照发放规定有哪些亮点?老百姓买到小汽车后,接下来就是为汽车办理牌照了。机动车的牌照就相当于其身份证,是最重要的标识之一。我国对......


·陕西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陕西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


·起诉离婚共同财产清单范本内容有哪些?
      起诉离婚共同财产清单范本内容有哪些?一、起诉离婚共同财产清单范本内容有哪些?离婚起诉书范本:民事起诉状原告×××,女,××年×月×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