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数罪并罚先减后并计算是怎么样的?

数罪并罚先减后并计算是怎么样的?“先减后并”实际是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情形。减的当然是刑期,并的也是刑期,只是各有所指。以你提供例子:先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7年,然后把(12-7)剩余的5年刑期与新判的刑期5年归并,并的是两个剩余及新判刑期,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原则数罪并罚决定最终刑期。《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对新罪的数罪并罚,执行“先减后并”原则。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按“先减后并”原则计算,犯罪分子最后总的执行刑罚有可能超过最高期限(二十年或二十五年)。二、“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的刑罚计算方法的区别主要表现有哪些?(1)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先并后减”的刑罚计算方法只适用于判决宣告前又发现漏判之罪的情况,“先减后并”的刑罚计算方法只适用于判决宣告以后又犯新罪的情况。(2)两者计算的基础不同。“先并后减"的方法,是以前罪所判处之刑罚及漏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作为决定刑罚的基础,已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先减后并”的方法,则是以前罪尚未执行的残刑与新犯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作为决定刑罚的基础,已执行的刑期,不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3)两者的严厉程度不同。使用“先并后减”的方法计算刑期时,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不会超过20年,拘役不会超过1年,管制也不会超过3年。但是,使用“先减后并”的方法,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则可能超过上述界限。综合上面所说的,数罪并罚就要多种罪名的刑期合在一起从而最终得到一个判决的结果,但对于在计算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案件的情况来,对于有新罪的就会利用先减后并的方式来进行计算,而对于先并后减就适用于漏罪,所以,在处理上面都是会有所不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是什么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是什么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


·管辖权的转移不受理是合法的吗?
      管辖权的转移不受理是合法的吗?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社保基础包含加班工资吗?
      社保基数包含加班工资吗?社保基数包含加班工资,社会保险是以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及个人平均工资缴纳的。如《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还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还不还怎么办?法院法院判决已经生效,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中的给付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什么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什么权利?一、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什么权利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


·根据相关的规定工伤鉴定得多长时间?
      根据相关的规定工伤鉴定得多长时间?工伤鉴定多长时间才能做完?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


·与连体人结婚算重婚吗?
      与连体人结婚算重婚吗?显然是不算,连体人属于生理问题。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


·在我们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农村的话可能会
      在我们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农村的话可能会导致农业受到一些损失,这时候就需要对农业损失进行鉴定,进而获得农业损失赔偿,那么......


·打160万标的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
      一、打160万标的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160万需要交纳19200元的诉讼费。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只需要交纳9600元。财产......


·信用卡诈骗能取保候审吗?
      现代社会,人们身上很少使用现金,出门购物等都是使用信用卡,信用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信用卡诈骗类的犯罪也越来越多,让人们......


·软件著作权权利保护期如何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权利保护期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