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需要哪些程序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需要哪些程序?⒈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⒊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⒋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必要时,可以让证人相互进行对质。《民事诉讼法》以及《证据规则》的上述原则性、概括性规定,一方面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迫切需要,使证人出庭作证、质证等诉讼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却因有关规定的粗略、不完善,不但在实践中出现多种理解,而且使证人出庭作证在具体程序操作中出现了随意、省略甚至是失控现象。二、证人出庭作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 是指为说明印证本方主张,参加诉讼者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庭作出决定允许本方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参加诉讼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启动该程序。启动方式是由需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一方,以书面的形式,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至迟在证据交换时,向法庭提交申请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包括证人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拟出庭作证的主要问题。合议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申请证人出庭一方提交的申请书及证人名单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出庭的决定并对此决定负责。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均应以通知形式通知申请人。批准证人出庭的应以出庭通知的形式告知证人。该程序作上述规定,目的是使法庭能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庭的时间、地点、人员,以保证案件的审判活动能顺利进行。诉讼的各方最了解本方的主张,了解本方证人的情况,了解其证言的证明力,对传谁到庭作证,也最有发言权,故如果申请证人出庭则必须由他们提供证人名单。但是否批准并通知证人出庭的决定权在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依据该证人证言是否与案件事实有直接联系,是否是本案审理的重要证据,以及证人的年龄、身体状况、作证能力等方面作出决定。2 、查明证人身份、交代法律责任及证人保证程序证人到庭后,应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查明证人身份,成年人应向法庭交验身份证。核对是否就是被申请出庭的证人,该证人开庭后是否在法庭内旁听了已经进行的庭审。并询问其他各方对证人上述情况有否异议。没有异议或异议被驳回则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证人就是属于为案件作证人的人,一般需要当事人申请才会通知证人出庭,因此,对于案件的申请人一定要在举证期限之内提出来,对于法院也要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只要证人的证言是合理、合法的,那么就可以作为证据对案件进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新增条例
      新增条例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你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


·夫妻婚烟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婚烟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


·取保候审要先认罪吗?有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能够使得犯罪嫌疑人人在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及保证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保证协助案件侦查不妨碍警察办公,并能随叫随到的前提下,可以在外自由从......


·“以拆违促拆迁”,合法的房屋被拆掉了怎么办?
      一、“以拆违促拆迁”,合法的房屋被拆掉了怎么办?  将合法的建筑当成违法建筑拆除的,是属于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诽谤罪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什么
      诽谤罪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什么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男方瘫痪女方能离婚吗?
      男方瘫痪女方能离婚吗离婚自由,只要双方感情无法和好,起诉离婚法院是予以判决通过的。能结在一起的,便是莫大的缘分,便会好好珍惜,不离不弃。你养......


·农村低保户住院能报销多少
      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低保、低收入群体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这部......


·一、工伤保险待遇分两部分支付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分两部分支付么?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


·被口头威胁能先备案吗
      可以。在遇到有人言语威胁恐吓的时候,选择报警,这种报警行为属于先行备案,对方有威胁言语但没有实际作出违法犯罪事实的,被威胁人可先行向公安机关......


·高空坠物法律手段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城市化不乏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很多鳞次栉比的大厦,一方面便捷了人们生活,没话了城市,另一方面也存在着安全隐患。高空坠物情形并不少见,我国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