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积金继承流程是怎样的

公积金继承流程是怎样的职工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归职工的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机关公正的遗嘱材料,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二、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带什么资料1、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卡3、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4、继承人与死者合法亲属关系证明5、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或公证部门出具的遗产公证书三、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四、住房公积金继承人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父母是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只能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而第二顺序继承人作为“替补队员”就不能继承遗产。另外,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分开的,也就是说,即使是婴儿、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影响他享有的民事权利,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由监护人代管理和行使其权利。住房公积金是一项福利政策,是公司缴纳一半个人进行缴纳一半。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取出来的,公积金的使用是可以贷款买房、装修房屋或者是租赁房屋。当事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公积金是可以全部取出来的,但是要出具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离婚给多少抚养费好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夫妻离婚给多少抚养费好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赔偿一、离婚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赔偿离婚时的过错赔偿涉及对多种损害的赔偿。根据司法解释,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


·离婚分不到财产能起诉吗?
      一、离婚分不到财产能起诉吗  离婚分不到财产的一般也能起诉,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当事人自愿不分财产的,法院会支持的你......


·2023年强制执行新法规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强制执行新法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


·成都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怎么选择?
      家庭纠纷越来越多,特别是80后70后,近年来离婚率越来越高,根据数据分析,成都离婚率也有增长的趋势,双方一旦协商离婚就涉及到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数是多少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数是多少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最低人数2人的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有哪些?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1、企业变更登记申......


·信用卡诈骗与盗窃区别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也是属于诈骗类犯罪当中的一种,主要是利用信用卡来实施诈骗行为,非法占有银行的资金。这样的行为其实与盗窃有点类型,因此就导致很多人无......


·劳动者法律援助是什么呢?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这时双方就产生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一旦成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不能以任何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当用人单位与劳......


·重婚罪属什么部门管辖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重婚罪属什么部门管辖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会打电话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交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会打电话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并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出示交通事故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