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打官司自己家人可以当证人吗

打官司自己家人可以当证人吗在法庭上自己的家人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二、篡改证据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一)行政责任:1、罚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2、拘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内。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二)刑事责任:1、妨害作证罪。《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不同身份的人在不同的诉讼中做伪证所负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我国刑法中对伪证行为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刑法第305条、第306条、第307条。我国证人资格的限制规定仅为不能正确表达意志。控告人、检举人、证人等提供不符合事实的证言,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致使缺乏对客观事实的理解力或判断力的,为无作证能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关于颁发《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诉讼过程中有关法定能力的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产品质量标准制定的管理规程是什么?
      尽管科技是人们发展的重要生产力,但是光有想法往往是不行的,光有理论基础,不去实践也是不行的,但是实践过程中的创造该如何进行也是相当关键的,制......


·执行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
      执行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


·合伙企业劳务出资可以吗
      合伙企业劳务出资可以吗(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定义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


·入职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在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的面试之后,在劳动者入职之前,用人单位通常会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以确定劳动关系,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不会立即与其签署劳动合......


·民事诉讼法结案标准
      民事诉讼法结案标准要经过哪些流程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公民之间发生了什么民事纠纷的话,双方当事人没有办法经过协商以后自行解决,那么就必需......


·偷税漏税100万将会受到什么惩罚的规定是什么?
      偷税漏税100万将会受到什么惩罚的规定是什么?偷税漏税100万将会受到什么惩罚的规定是:已构成逃税罪,受到的惩罚需要看这100万占了多大的金额比例。逃......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标准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


·房产要是立遗嘱怎么分配有遗嘱的情况下以遗嘱为准
      房产要是立遗嘱怎么分配有遗嘱的情况下以遗嘱为准,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都可以继承财产,遗嘱指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是无法分得房产的。二、据《民法......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现实中,不管转让的是什么,当事人最好都签订一份转让合同,对于著作权的转让来看,同样如此。但由于著作权转让专业性......


·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
      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