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第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三、有限合伙人仅能以劳务以外的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第四、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第五、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从以上特点大家有没有感觉到有限合伙企业具有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双重的影子。二、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有哪些(一)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二)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三)表见普通合伙人: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还债顺序:1、企业先还;2、普通合伙人和表见普通合伙人对外连带。(四)无权代理: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还债顺序:1,企业先还;2,普通合伙人连带;3,企业和普通合伙人向该人追偿。(五)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务和《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纳所得税,而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限合伙企业能够纳入更多的投资者,对投资者之间进行互补作用,能够聚集更多人为企业运营出谋划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组织卖淫罪要具备什么条件
      在卖淫犯罪当中,有一种是组织卖淫罪。也就是行为人通过组织、招募的方式,从事卖淫犯罪活动。关于组织卖淫罪要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其实只要组织卖淫......


·合同生效条款未写合同就是无效的吗
      一、合同生效条款未写合同就是无效的吗?合同生效条款未写也不代表合同就是无效的,《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工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一些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或者其他的设施,还有公路、铁路、......


·三个股东如何分配股份最合理?
      三个股东如何分配股份最合理?三个股东分配股份最合理的方法是:个人出资额所占比例=个人出资额÷三人出资总额×100%。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


·夫妻之间看对方工资条算侵犯隐私吗?
      夫妻之间看对方工资条算侵犯隐私吗?是否算隐私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此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


·一、店面租户违约不付房租怎么办?
      一、店面租户违约不付房租怎么办?双方签订的合同上面应该有拖欠租金的违约责任的。直接按合同上面约定办就好了。一般都是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承租人......


·天津民事诉讼律师收费
      天津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在同一案件由于各地生活水平的不同,不同案件之间的收费标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而发生的......


·婚后犯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税行政复议申请的规定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因为从事相关的经济活动,肯定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但是有时税务机关对于税费收取会存在一定的偏差,从而导致这类事情的发生引起群......


·一般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怎么判刑的一、一般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怎么判刑的?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


·一、襄阳市醉驾被收监的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襄阳市醉驾被收监的人可以取保候审吗?《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