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如何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如何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如何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一)、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1、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审查
  
  1、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2、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四)、出具公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对于公证之后的遗嘱才更具有法律的效益,因此,在办理之前就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从而按不同的流程提交不同的材料,这样办理的时候才会更快一些,只要遗嘱公证之后谁都不可以进行更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无证驾驶自己死亡该如何处理
      无证驾驶自己死亡该如何处理一、无证驾驶自己死亡如何处理1、办理程序向122指挥中心报警,122指挥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


·一、二手房出现纠纷找哪个部门?
      一、二手房出现纠纷找哪个部门?二手房出现纠纷找房管部门或者是法院。管理问题找房管部门,如果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问题去找法院诉讼。一般来说,法律......


·如何理解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四?
      纵观我过法院审理的案件,民事诉讼案件的数量占到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在这些民事诉讼的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都是合同案件。根据大数据分析,......


·法院错判是国家赔偿吗?
      一、法院错判是国家赔偿吗?是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国家赔......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有哪些?(一)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


·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专利无效检索,有吋也被称为无效证据检索、授权专利检索、专利有效性检索、专利权稳定性检索等;对企业知识......


·如果在检察院批捕后会告知单位吗?
      一、如果在检察院批捕后会告知单位吗?一般不会,但是公安机关是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批捕就是批准逮捕,就是刑事拘留快到期之前公安机关或检察......


·受贿新形式主要表现为哪些情形
      受贿行为在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则就会认定构成受贿罪,这样的情况下自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受贿形式已经不再仅限于传......


·特殊工种工伤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特殊工种工伤的认定原则是什么?一、特殊工种工伤的认定原则是什么?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


·交通肇事自首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交通肇事自首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一、交通肇事自首怎样认定交管部门规定,认定投案自首情节为: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


·涉黄场所上班经理处罚标准是什么
      涉黄场所上班经理处罚标准是什么?公司涉黄对经理的处罚标准取决于涉黄的程度,如果是容留卖淫的话,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