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办理房产继承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房产继承需要什么资料
  
  一、办理房产继承需要什么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三、房产继承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继承人知道自己有财产需要继承的时候,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做出抉择,是继承还是放弃,如果继承的情况下就可以准备继承资料,办继承手续;如果选择放弃的情况下,那么需要写放弃证明,并做公证,公证过的放弃权不可以要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们在了解了关于误工费的相关标准以及知识之后
      我们在了解了关于误工费的相关标准以及知识之后,可能就会有一些疑问,那么下面我们来介绍欠钱不还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根据相关的规定,因为欠钱不......


·
      一,店面转让违约金协议中是否存在上限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标的1500000元诉讼费是多少?
      标的1500000元诉讼费是多少?诉讼费用一般是原告垫付,由败诉方承担,可以在诉讼请求中写明判决对方承担诉讼费用。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的区别是什么量刑证据是与定罪证据相对应的一类重要证据。它是指在行为成立犯罪的前提下,与犯罪行为或犯罪人有关的,体现行......


·建筑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主要有哪几种?
      建筑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主要有哪几种?1、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


·保险公司高空坠物险有什么用?怎么办理?
      现在的生活中我们对于高层建筑已经见得非常的多了,对于高层建筑每一个地区现在都会有很多。所以高空坠物伤人事件也会有。那么对于高空坠物伤人我们是......


·犯罪构成二阶层的内容有哪些?
      两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包含以下内容:客观违法,主观有责。1、客观违法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


·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其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引起的纠纷的案例不在少数。我们都知道,只有劳动关系存在,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寻求......


·一般坐牢按羁押日开始算吗
      一般坐牢按羁押日开始算吗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根据......


·交强险免责的条件有哪些
      交强险免责的条件有哪些一、交强险免责的条件有哪些《交强险条例》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


·开发商提前交房物业费怎么算
      提前交房物业费是从交房之日起开始缴纳的。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