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什么情况可以免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什么情况可以免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赌博债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赌博债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什么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适用于哪些情形
      提到诉讼离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很多离婚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往往会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一样,也......


·2023年行贿罪量刑标准 如何正确认定行贿罪
      根据行贿的主体不同,可以具体分为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其中行贿罪是由一般主体构成的,此时要求实际的行贿数额达到了1万元及其以上的,那么才能被认定......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


·二手房交付的注意事项
      二手房交付的注意事项从买房人的角度出发,二手房交付时应注意的主要事项有:1、设施设备清点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原房东装修和使用过,在出售时对装......


·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夫妻双方离婚男孩归谁抚养权?
      夫妻会因为各种大大小小的事由而离婚,在离婚时需要考虑的最重要的两个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而想要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就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民事诉讼延期的情形
      民事诉讼延期的情形一、民事诉讼延期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期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期是多久?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种规定:1、离婚协议......


·婚姻法出轨抚养权分配怎么处理?
      维系家庭的纽带不仅是婚姻关系还包括了孩子这一关系的结晶,但是如果遭遇感情的破裂,婚姻的失败,其对无辜的一方孩子所带来的伤害是难以估量的。那么......


·一、离婚后财产还能重新分配吗?
      一、离婚后财产还能重新分配吗?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包括协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