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父母的房子女儿有继承权吗?

父母的房子女儿有继承权吗?女儿与其它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具有同等的继承权,一般情况下继承财产份额均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制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百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度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继承权规定的范围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个人承包应得的收益。法律上儿子女儿都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可以提出仲裁或者调解处理,但如果女儿并不存在放弃继承权,或者继承权存在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剥夺继承权的,具体情况可以起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


·刑诉法罚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法规在审理一些案件的时候,会根据案件的情节,对当事人处相应的罚金。罚金的处罚,在我国的民法和刑法中,对于不同的案情都有着详细的规定。......


·医疗事故起诉时需要哪些证据
      医疗事故起诉时需要哪些证据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


·提起劳动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
      提起劳动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一、提起劳动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1、原、被告、第三人基本情......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标准是什么一、一级资质标准(一)企业资产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二)企业主要人员......


·工伤认定的时限一般是多久
      现实中,不管是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还是做出工伤认定结果的期限,其实我国都是严格做出了限制的,因此在职工受伤之后,需要尽快的提出认定的申请,以免......


·满16周岁童工界定法规是什么?
      童工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汇,也是一个在全世界都常见的一种现象,全世界对于童工的年龄限制不同,我国把年龄满16周岁作为童工的界定,对于国家规定......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


·1、什么是无效婚姻?
      1、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


·一、房产公证遗嘱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房产公证遗嘱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的?实践中,遗嘱受益人须持有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产所有......


·申请国家赔偿最高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在国家赔偿法实施的六年来的这个过程当中,实际上普通老百姓获取行政机关赔偿的整个维权道路当中的困难已经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因为在我国就是因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